发布时间:2023-08-29 10:22 原文链接: 澳大利亚探讨设立学术诚信监督机构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3/8/507416.shtm

编译 | 辛雨

据《自然》报道,澳大利亚学术界正探讨如何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在是否建立独立的诚信监督机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与许多国家不同,澳大利亚没有监督学术不端行为的独立调查机构,需要大学和研究机构自行解决相关问题。如今,几起备受关注的学术不端案件引发了人们对现行制度的批评,有学者希望今后能建立一个独立的学术诚信监督机构。 澳大利亚是全球仅有的几个坚持所谓自我调节模式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的研究人员目前要遵守国家卫生和医学研究理事会(NHMRC)的《澳大利亚负责任科研行为规范》。在某些情况下,澳大利亚科研诚信委员会(ARIC)可以审查大学的相关调查,但其审查范围和时间都很有限。 澳大利亚大学的一些负责人坚持认为,学校内部的学术诚信部门足以根除科研不端行为,因此设立专门的诚信监督机构是一种浪费。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副校长Emma Johnston认为,一个新的学术诚信监督机构会在解决争议方面采取重复行动,带来巨额开支并造成延误,因为大多数诚信投诉涉及机密的人事问题。她指出,可以将资源更有效地用于学术诚信服务,为小型研究机构提供支持。 关于设立新的机构,目前学术界有两项提案。南澳大利亚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前主席Bruce Lander于去年9月提出一项提案,建议大多数调查仍由涉嫌发生不当行为的机构进行,或由该机构委托的调查人员进行。但与ARIC不同的是,新的机构将监督调查,并有权指定由谁进行调查以及如何进行调查。 澳大利亚QIMR伯格霍夫医学研究所委员会主席Arun Sharma支持Lander的提议,认为其指出了一条确保学术研究继续得到科学界信任的途径。 2011年至2016年担任澳大利亚首席科学家的Ian Chubb一直在筹备一项提案,该提案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发布。与Lander的提案类似,Chubb建议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大多数调查还是在内部进行,但国家诚信机构将监督这些调查,并确保相关机构遵守由此产生的任何判定。 而澳大利亚八校联盟首席执行官Vicki Thomson则质疑设立该机构的必要性。她表示,所有大学都有资源进行充分的伦理研究,也都有特定的诚信部门来教育研究人员遵守行为准则。 澳大利亚首席科学家Cathy Foley对这项提议也持冷淡态度。她说:“我并不反对成立一个诚信机构,但我还没有看到一个足够有力的案例。当学术诚信问题出现时,需要迅速、适当和透明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