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该品与色氨酸合用,可造成高血清素综合症,表现为躁动、不安及胃肠道症状。再者可出现肌张力增高、高热或意识障碍,故该品不宜与色氨酸合用。 ⑵肝酶的药物酶的诱导剂或抑制剂,可影响该品的代谢和药代动力学性质,当该品与已知的药物代谢抑制剂合用时,应使用剂量范围的低限,而与已知的酶诱导剂合用时,无须考虑调整初始剂量。 ⑶服用该品的患者应避免饮酒。 ⑷服用该品前后2周内不能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2周后,开始服用本药应慎重,剂量应逐渐增加。 ⑸该品和锂盐合用时应慎重,注意监测血锂浓度。 ⑹与苯妥英钠及其他抗惊厥药合用时,会降低本药的血药浓度,并可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⑺该品与华法林合用,可导致出血增加。 ⑻该品与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丙咪嗪合用,可使后者的血浓度增高。 ⑼该品可明显增加丙环定的血浆水平,若出现抗胆碱作用时应减少丙环定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