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本月执行,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药品品种,平均降价53%!以化疗用药卡培他滨为例,药品由原来的每片15元降至3元多。国家集采怎样通过“以量换价”,为患者减负担、强保障?白岩松对话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钟东波,为您一一解惑。

  为什么国家药品集采连续三年都能使药价降50%以上?

  钟东波:国家主动集中采购的核心是带量采购机制。现在药品价格虚高关键在于销售费用高,像媒体披露的2019年323个上市医药公司的销售费用达到2873亿。而带量采购以合同的方式来明确药品采购的数量以确保使用,相当于供需直接见面,把中间所有销售费用节省下来,这是降价幅度大的主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原因,比如有效的竞争、及时的回款,还有通过集采推动产业提高集中度,实现规模经济,这些也都是实现降价的重要原因。

  如何保证国家药品集采降价不降质?

  钟东波: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是严格把握质量门槛的,现在都是以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作为集采范围,所以所有药品都具有相同质量疗效的层次,老百姓完全可以放心,我们是在同等质量情况下来降低价格,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质量下降问题。

  为什么是这55种药品、191个产品中选?

  钟东波:我们带量采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质量优先的原则,所以我们遴选的药品都是在临床使用广泛、采购金额比较大,而且通过了国家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如何看待中选的191个产品中仿制药占188个?

  钟东波:中选的药品都是通过国家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是同一个质量层次的,所以药品在疗效上完全一样。当然,由于仿制药有成本优势,所以通过公开、透明、公平的竞争,最终仿制药中选的比较多。

  药品降价后,企业得到了哪些好处?

  钟东波:企业的好处还是比较多的。

  第一,降低了成本,销售费用、财务成本以及通过规模经济实现单位生产成本都得到了降低。财务成本主要通过及时回款来实现,现在通常药品回款周期是6个月到1年,但我国组织集采的药品基本上都在次月月底之前可以实现回款。一个月内回款率达到97%以上,这样能够降低它的财务成本,一年大概能能降低6到8个点。

  第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从原来的“回扣竞争”转变到以质量和成本为基础的公平良性的竞争。

  第三,有助于优质产品快速推广。因为通过集采可以迅速进入全国公共医疗机构,这样(企业)可以节省很多市场推广和协助推广费用。

  另外,可以倒逼企业加强创新。在过去一年,很多企业都开始加大创新方面的投入。

  国家药品集采工作未来将会以怎样的节奏推进?

  钟东波:通过两年的摸索,我们现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包括集采规则、配套政策、工作机制的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我们现在也正在巩固完善这套政策体系,尽快形成全国可推广的制度体系。有了这个制度体系后,下一步我们可以加快集采的进程。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们现在是在国家层面和地方两个层面推进集采的工作。

  在国家层面,一方面要常态化开展国家集采药品,按照一定数量和金额来设定标准,达到标准的话,就启动新一批的集采,大概一年两批左右。随后还会进一步拓宽集采范围和条件,加快推进集采步伐。

  在地方层面,指导各省,包括一些较大的城市,积极按照国家形成的这套政策规范来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我们希望到2022年底,这些临床采购金额占比较大,适合集采的这些重点(药品)品种都能够纳入集采范围。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给患者省了多少钱?

  钟东波:按照静态测算,三批药品集采全国大概能节省539亿。按照老百姓个人支付40%来算,大概能节省216亿,其他医保节省了一些资金,又通过扩大医保报销药品目录、通过提升报销水平,让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

  通过国家药品集采,老百姓不仅是在费用上得到实惠,同时在其他方面也能得到实惠。

  首先,提高了用药的质量层次,通过调查,在“4+7”试点之前,群众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比例大概只有50%,而实施试点之后能扩大到90%以上,等于整个用药层次得到了明显提高。

  其次,像抗乙肝病毒的药、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药品,通过降价,老百姓用药的可及性得到提高,老百姓都能用得起,健康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未来会对医用耗材进行国家集采吗?

  钟东波:这个目前正在推进之中。全国一年的耗材金额大概在3000亿,其中高值医用耗材在1500个亿。我们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正在研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

  高值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相对药品难度要更大,因为它缺乏一个比较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另外跟临床的使用密切相关,品种更加繁多。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借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要结合耗材的特点,形成适合耗材带量采购的模式。不会让大家等太久,我们第一单就是冠脉支架。

相关文章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2025年第113号)为支持药品出口贸易,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

《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关于“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出口贸易”的精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药品生产企业出......

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5〕17号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

专家建言献策,完善《药品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近期,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起草了《药品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并组织近20名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的权威专家,围绕指南进行深入交流。与会代表一致......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下称“定点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

《国家药监局关于境外已上市药品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提出,“境外已上市药品在取得我国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后,对符合要求的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

国家药监局:境外已上市药品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有关事宜

国家药监局关于境外已上市药品获批前商业规模批次产品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25年第96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

山东三部门推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山东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及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药品追溯精准监管,督促和指导药品......

又有15款药品暂停采购

9月1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因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调整药品价格,暂停涉事药品的采购资格。此次被暂停采购资格的共15个品规药品: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维C散;......

安徽省药监局签发首张药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

日前,安徽省药监局正式签发全省首张药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这也是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启用第一批电子证照的公告》后的首张电子证照,标志着安徽省药品行政审批“证照电子化”改革从谋划部署迈入实质性落地阶段,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