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9 11:51 原文链接: 简述光敏性皮炎的诊断标准

  光毒性皮炎是皮损呈局限性片状红斑,有烧灼感或疼痛。严重时可出现水肿和水疱或伴有结膜炎及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昏、乏力、口渴、恶心等。具有下列条件者可诊断:

  1、 发病前有明确的一定量的光敏性物质职业性接触史,并受到一定强度和时间的日光照射。

  2、 皮损发生在与光敏性物质接触并受到日光照射的部位。

  3、 同工种、同样条件下大多数人发病。

  4、 皮损始发于受日光照射后数小时内。

  5、 脱离接触光敏物质或避免日光照射后,皮炎消退较快,局部可留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沉着。

  6、 必要时可做光斑贴试验,呈晒斑样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