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肌内注射:每次0.5~1g,每6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每天剂量可增加至6~8g;每天最高剂量不能超过12g;
(2)静脉给药:剂量同肌内注射;
(3)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肾功能减退患者须调整减量,
①肌酐清除率为每分钟80ml者。每6小时给予2g;
②肌酐清除率为每分钟50ml者,每6小时给予1.5g;
③肌酐清除率为每分钟25ml者,每6小时给予1g;
④肌酐清除率小于每分钟10ml者,每6小时给予0.5g;
⑤无尿患者每天的维持剂量为1.5g,分次给予。
(4)透析时剂量:尿毒症患者在血液透析开始时静脉注射1g,透析全程中可获得有效血药浓度,透析后再静脉注射1g,有效血药浓度可维持48h;也可在透析期间每6~12小时给予1g剂量,以维持血中有效药物浓度。
2.儿童:静脉给药:
①一般用量:每天50~100mg/kg,分4次给药;1周内的新生儿每12小时20mg/kg,大于1周者每8小时20mg/kg。
②预防手术后感染:术前0.5h和手术期间按20~30mg/kg给药,术后每6小时给药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