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经肾的排泄,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107分钟;但也有报告认为丙磺舒可增加本品在胆汁中的排泄。
4.本品与考来烯胺(消胆胺)合用时,本品的平均血药峰浓度可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