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1 14:59 原文链接: 简述心脏移植的适应症

  1.终末期心力衰竭,经系统的内科治疗或常规外科手术均无法使其治愈。如果不进行心脏移植,预测寿命达到1年的可能性小于50%。

  2.其他脏器(肝、肾、肺等)无不可逆性损伤。

  3.患者及其家属能理解与积极配合移植手术治疗。

  4.适合心脏移植的常见病症:①晚期原发性心肌病,包括扩张型、肥厚型及限制型心肌病;②无法手术和其他措施治疗的冠心病;③无法用换瓣手术治疗的终末期多瓣膜病;④无法用纠治手术根治的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如左心室发育不良等;⑤其他难以手术治疗的心脏外伤、心脏肿瘤等;⑥心脏移植后移植心脏广泛性冠状动脉硬化、心肌纤维化等。

  近年人们比较公认的心脏移植指征:心衰存活指数(HFSS)<8.1;峰值氧耗(运动试验最大耗氧量测定VO2)低于10ml/kg/.min;内科无法纠治的顽固性3~4级心衰;内科与手术均无法纠治的心肌缺血;药物、起搏、手术均不能纠治的症状性室性心律失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