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治疗剂量下可引起胎儿畸形,没有进行孕妇用药安全性对照性研究,孕妇只有在获益大于胎儿致畸风险时使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利害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3、老年用药:
老年人用药无特殊。如肾功能减退应酌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