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0 13:51 原文链接: 简述浸出法制油溶剂的特性

  浸出法制油,要求采用的溶剂能够溶解油脂。实际上,油脂和溶剂之间的溶解是相互进行的。如果两种液体分子的作用力大小越接近,它们就越容易互相溶合,即彼此的溶解度就越大。

  油脂和许多有机溶剂都是分子极性很小的物质。分子的极性大小与分子间作用力的大小相关。当油脂分子间的作用力广,与溶剂分子间的作用力卜22以及两种分子之间的作用力广代接近时,油脂和溶剂就能相互溶解,三者越接近,溶解的能力就越强。

  分子极性的大小可以用“介电常数”来表示。介电常数大的分子极性就大,反之就小。在常温下,油脂的介电常数一般为3.0—3.2。只有蓖麻油大些,为4.7,因其中含有带控基的蓖麻酸。

  溶剂已烷轻汽油苯三氯乙烯二氯乙烷异丙醇丙酮乙醇甲醇温度(oC)202020162525202525介电常数1.892.02.2843.4210.3618.321.4524.332.6

  己烷、轻汽油、苯、三氯乙烯、二氯乙烷的介电常数与油脂接近,因而它们之间的相互溶解度就大。由于醇类和酮类的介电常数值较大(存在轻基、碳基,极性较大),常温下它们与油脂的相互溶解度有限。乙醇只有在纯度高,提高温度时才能较好地溶解油脂。

  水的介电常数值为81,极性较大,且具有导电性,所以,水与油脂及极性很小的溶剂的溶解度是极小的。而水与极性相差小些的溶剂(如醇类)则可以任何比例互溶。因此,不能将水作为浸出法的溶剂来使用。

  可见,油脂与溶剂之间相互溶解的根本原因是它们的极性相近。除此以外,温度对其溶解度也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