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苯二氮卓类镇静剂、苯巴比妥类、肌肉松弛药、镇痛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导致过度嗜睡,心脏传导障碍。可降低苯丙胺、抗惊厥药和左旋多巴的药效。
2.与减肥药、止咳药、抗感冒药、抗过敏药、止喘药等合用可导致高血压,不得擅自合用。
3.可使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肾上腺素、苯妥英钠、β-受体阻断剂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的不良反应加重,应该间隔至少14天服用上述药物。
4.锂盐可使本品的药效降低而不良反应增加,可产生严重神经毒性反应,表现为抽搐、谵妄、脑电图异常。抗酸药和止泻药可降低本品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