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1 19:49 原文链接: 简述糖尿病增生性视网膜病的激光治疗的适应症

  糖尿病增生性视网膜病的激光治疗适用于:

  1.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性视网膜病性视网膜病变。一经确定诊断应立即行激光治疗,任何拖延都可能招致不可挽回的后果。因为一旦病变发展出现玻璃体出血,将影响治疗;而如若发生玻璃体增殖牵引甚或视网膜脱离,就完全失去激光治疗的意义。

  2.以视网膜无灌注及棉絮斑为标志的增殖前期视网膜病变。这一阶段大多数病人尚有较好视力,故接受激光治疗多有顾虑,此时应嘱其至少3个月做一次复查,以防延误治疗。

  3.糖尿病性黄斑部病变。包括黄斑部大片硬性渗出、出血及囊样水肿,是背景期严重影响视力的主要原因。

  4.如合并局限性玻璃体出血,应立即施行激光光凝治疗。

  5.一眼已发生牵引性视网膜脱离,另一眼应尽量及早进行治疗。

  对非活动性新生血管,即血管已退变闭塞,仅遗留纤维组织膜,且保持较好视力的视网膜病变不应急于治疗,应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