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终止授乳。
二、儿童用药:
见用法用量项。
三、老年用药 :
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四、药物相互作用:
1.不可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溴隐亭、特非那定、酮康唑及西沙必利配伍。
2.对氨茶碱的代谢影响小,对卡马西平、华法林、雷尼替丁及其他制酸药基本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