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证:
用于各型支气管哮喘以及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各种支气管及肺部疾患;产科用于防治早产,并可解除胎盘血管痉挛,增加胎盘血流量。用于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等缓慢性心律失常及心力衰竭等。
二、禁忌证:
对羟甲叔丁肾上腺素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
1.心血管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患者及孕妇慎用;老年及对β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
2.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
3.长期使用可产生耐受。
4.不能与β受体拮抗剂联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