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首先都要确定精神症状是由躯体疾病引起的。贝赫切特综合征伴发的精神障碍伴发的精神障碍的诊断也不例外。全面了解病史包括完整的躯体病史和精神障碍史,详细的物理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某些必要的心理测验,以及对精神症状的性质、特征和症候群的鉴别是做出正确诊断的前提。在全面评估,综合分析上述诸方面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诊断。大致可分为3个步骤:
1、即有贝赫切特综合征伴发的精神障碍病变的证据。
2、确定精神症状的性质、特点和症状群的诊断,认真辨别如下精神症状和症状群的存在及其与本病的关系:
①智能损害综合征;
②遗忘综合征;
③人格改变;
④意识障碍;
⑤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紧张综合征等);
⑥情感障碍综合征(如躁狂综合征、抑郁综合征等);
⑦解离(转换)综合征;
⑧神经症样综合征(如焦虑综合征、情感脆弱综合征等)。精神症状不能归因于其他精神疾病。
3、确定本病与精神症状的关系,若贝赫切特综合征伴发的精神障碍存在在先,精神症状发生在后,精神症状随躯体疾病的缓解而改善,或因其加剧而恶化,即精神症状随本病症状的发展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