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例患者,本研究采用了EVD的方法,患者在术后第2d便恢复意识,术后第9d安全拔除外引流管,期间无感染等并发症发生。在本患者脑疝解除、症状改善后,即对其巨大脑转移瘤行局部治疗,以解除病因。Lee等报道了50例VPS治疗脑转移瘤相关脑积水的疗效及预后因素,其中10例为脑实质转移瘤,40例为脑膜转移癌;VPS后,11例患者行全身化疗,6例行WBRT,4例行SRS,1例行手术切除病灶;术后患者的症状改善率为80%,中位生存期为3个月。在单因素及多因素分析中,VPS后行进一步抗肿瘤治疗均为有利预后因素。因此,在VPS之后给予充分的抗肿瘤治疗可以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
对于本例患者,全脑放疗(whole brain radio therapy,WBRT)将会进一步加重颅高压,不予考虑。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tereotactic radio surgery,SRS)治疗作为一种非侵入性的治疗选择,可在短时期内迅速缩小病灶体积,已广泛应用于脑转移瘤的治疗。但对于体积较大的转移瘤,单次SRS可能导致较多正常脑组织的放射损伤,并可能产生严重的急性放射性脑水肿,难以安全有效地进行。尤其是本例患者的肿瘤最大径达5.3 cm,体积达32.mL,限制了SRS的应用。
FSRS可保证大体积病灶得到较高的有效总剂量,在保证疗效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放射毒性,之前实施的EVD可使治疗得以安全进行。因此FSRS可作为本患者的局部治疗首选。经过FSRS治疗,6周后患者病灶体积从32.5mL缩小到2.1mL,肿瘤最大径从5.3 cm缩小至1.2 cm,PR、KPS评分从20分提高至70分;3个月后死于肺部病灶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患者在死亡前神经系统评价始终为缓解,头痛、左侧肢体肌力差等原有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消失,无新增神经系统症状产生。本例患者的治疗经过表明,对于大体积转移瘤合并梗阻性脑积水患者,此联合治疗方法创伤小,可以迅速解除颅高压,为患者赢得FSRS等进一步治疗的机会,可取得较好的近期疗效,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但在临床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脑室外引流管的放置可能导致颅内感染的发生,需在1~2周内尽快拔除,因此必须尽快进行FSRS治疗;(2)为预防颅内瘤患者的存活率。在国内,还有囊性转移瘤结合立体定向技术穿刺囊液后再行SRS治疗的报道。传统观念认为,SRS治疗的指征是病灶直径为3 cm或更小者,大体积肿瘤由于治疗的相关毒性较大而成为相对禁忌证。剂量分割的概念最先由放疗学引入,从而可以降低大肿瘤治疗时的相关毒性。与单次SRS治疗相比,分次治疗的疗效相当,而且毒性反应更低。
Han等报道显示,给予平均体积为22.4 cm3的肿瘤瘤体单次中位周边剂量10~16Gy放射治疗,出现严重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率达到18.8%;故建议对于此种瘤体,边缘放疗的剂量不超过12Gy可避免高毒性反应。近年来国外有报道,针对直径>2 cm的颅内转移瘤进行分次放射治疗,为进一步研究颅内转移瘤的治疗方法提供了方向。
本研究针对颅内巨大转移瘤采用分次放射治疗,在肿瘤及瘤周水肿的控制率上均取得较好的效果。立体定向放射外科作为传统开颅手术的补充,在对转移瘤的治疗上效果明显。分次的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对于大瘤体的颅内转移瘤可作为首选治疗,特别是针对不具备手术条件的恶性肿瘤晚期患者。
综上所述,采用伽玛刀进行立体定向分次治疗对颅内巨大转移瘤的控制安全、有效;治疗后长期随访结果显示患者的疗效良好,生存质量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