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虚者慎用。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