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4 10:44 原文链接: 药物性肝炎的致病机理

  药物引起肝脏损害,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及代谢过程,可以分为预见性和非预见性的两大类。临床上非预见性的药源性肝病比预见性的更为多见,原来对非预见性的药物导致的肝脏损害归咎于个体差异或特异性变态反应,其实是药物在肝内的生物转化过程中产生了对肝脏有毒性的代谢产物,从而引起了肝脏疾病,例如氯丙嗪、扑热息痛、异烟肼等。由于各种药物的代谢途径和速率存在差异,如细胞色素P450活性的不同,使某些个体易发生肝脏损害。另外遗传基因、年龄、性别、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环境因素均可以引起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发生异常,从而产生药源性肝损害。

  那么影响药物性肝炎的常见因素有那些呢?

  (1)药物剂量:一般对肝细胞有直接毒性的药物,剂量越大,肝损害越严重。

  (2)应用期限:有些药物引起肝损害与用药持续时间有关,如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多在用药3个月以上发生。

  (3)年龄:一般老年人易发生药物肝毒性,主要原因是,肝细胞内微粒体酶系统的活性降低,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能力降低。老年人常采用多种药物合用,药物彼此干扰。有些药物主要经肾排出,老年人的肾小球滤过作用常减退,肾排泄减少,除造成药物的血液浓度增高外,尚可出现代偿性胆汁排出量增加。此外还有许多目前尚不明了的影响因素也可使老年人较易发生药物性肝毒性。

  (4)性别:特异性变态反应性引起的药物性肝损害多见于女性。

  (5)营养状态:营养缺乏,尤其是蛋白质缺乏,可使肝内具有保护作用的分子,如谷胱甘肽减少,增加机体对药物肝毒性的易感性。

  (6)肝脏的原有疾病:如肝硬变患者对许多药物的代谢作用均降低,以致于药物易蓄积在肝内,造成肝损害。肝功能严重损害的肝病患者,往往对一般剂量的镇静药(如吗啡类药物)特别敏感,甚至可诱发肝性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