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6-22 09:53 原文链接: 药监局原司长曹文庄受审否认受贿

   继郑筱萸和郝和平之后,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的另一重量级人物曹文庄6月21日也被带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接受审判。曹文庄事发前曾任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因涉嫌收受贿赂234万元,被控犯受贿罪。同时还因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被控犯玩忽职守罪。今天庭上,曹文庄否认了检察机关对其受贿的指控。

    现年45岁的曹文庄,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商学院中药系,1998年进入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成了郑筱萸的秘书。国家药监局成立后,其曾历任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等职。2002年,成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开始执掌关键性药品审批权。据了解,在全国目前的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上任后办理的。除此之外,曹文庄还是一个精通法律的人,曾经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他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就是《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但恰恰是这位对受贿罪有着深刻研究的国家干部,却走上了受贿的道路。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曹文庄在担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钱财达230万余元。而据媒体此前报道,公诉书中指控的受贿数额已比调查前期侦查机关认定的400万元有所减少,同时前期其所涉嫌的三百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次也不在检方的指控罪名之中。可曹文庄的受贿金额也与此前的郑筱萸一样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检方还指控,曹文庄在贯彻郑筱萸任职期间力推的两大新政———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工作中,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今天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曹文庄全部予以否认。

   据了解,曹文庄此前曾放言,要是能把他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曹文庄曾承认自己“收过钱”,但都退还了,而且他认为自己在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的改革中,只有建议权而无决策权,也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李松 黄洁)

 图为郑筱萸和曹文庄(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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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案前司长否认指控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奎)继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后,药监局腐败窝案的另一“重量级”人物——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今天被带至市一中院受审。曹文庄涉案罪名为受贿和玩忽职守,与他的上司郑筱萸一样。

今天曹文庄委托的两位辩护律师出现在法庭上,曹文庄今天穿着一件浅色衬衫,戴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

针对检察机关的受贿和玩忽职守的指控事实,曹文庄全部否认。据了解,主要有两家企业被指控对曹文庄进行了行贿,不过曹文庄并没有承认。据悉,曹文庄还是政法大学博士,被捕前曾专门研究过法律,他的博士毕业论文是《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案发后曹文庄曾放言,要是能把他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

据媒体报道,检方指控曹文庄在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钱财达230万余元。当时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具体掌管这一大权,成了医药企业公关的重点对象。

除了涉嫌巨额受贿外,曹文庄还被指控玩忽职守罪。据检方指控,曹在贯彻郑筱萸主政期间力推的两大新政——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工作中,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

此前,媒体报道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情节:去年1月 12日,正在北京宽沟主持2006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曹文庄,被侦查人员从会场上带走。曹文庄被抓后,其交待的行业内幕让办案人员大为吃惊。有的办案人员甚至在家人生病时,会拿着药去找曹文庄“咨询”,问“这药能不能吃”。

曹文庄其人
曹文庄,2002年出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目前全国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上任后办理的。

药监局腐败窝案

郑筱萸案
今年5月29日,市一中院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郑筱萸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郝和平案
2006年11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收受医疗企业商业贿赂、非法私藏枪支,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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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受贿234万 曹文庄昨日受审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廖卫华)昨日,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涉嫌犯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昨日旁听庭审的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检一分院检察官指控曹文庄在担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了吉林威威(现名“诺氏制药有限公司”)老总魏威(曾化名“魏涛”)和广东白云山医药科技大股东刘玉辉的贿赂,共有4笔贿款,总计234万余元,而玩忽职守罪指控与郑筱萸案基本一致。曹也是在药监局推行GMP论证和“地标”转“国标”时,疏于职守、领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从而也降低了审核把关标准,削弱了对下监管力度,致使大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获得批准文号,且出现了大量假药,增大了人民群众的用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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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文庄否认自己有罪
    北京青年报
  
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出庭———
因被控利用负责医药审批的职务便利,受贿234万多元,以及玩忽职守,造成药品管理混乱的严重后果,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昨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悉,曹文庄在法庭上否认了检方对其的全部指控,坚称自己无罪。
昨天早晨8点30分记者赶到市一中法院时,见到曹文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和曹文庄的哥哥及弟弟已在法院大门外等候开庭。记者询问高子程律师将为曹文庄作何辩护,高律师称现在不方便回答。
据指控,曹文庄在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企业请托、收受钱财达230万余元。当时每年有上万种新药和“换名涨价药”,要由国家药监局审批,曹文庄作为药品注册司司长具体掌管这一大权,成了医药企业公关的重点对象。
除了涉嫌巨额受贿外,与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一样,曹文庄还被指控犯有玩忽职守罪。检方指控,曹在贯彻郑筱萸主政期间力推的两大新政———GMP认证和“地标”转“国标”工作中,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标准,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
记者还了解到,曹文庄本人长期研究法律,其不仅具有法学博士的学历,还专门订阅了《检察日报》进行研究,反侦查能力极强。
  
     相关评论
     艾琳:揪出你,中国就没有清官了?

     人民网 网友:艾琳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高达200多万多元,竟然还敢口吐狂言,称自己为清官。不知道在曹文庄的眼里,官员收受贿赂、贪污钱财需要达到多大的数目才算是贪官。

很显然,作为政法大学潜心研究法律的博士,曹文庄不是不懂得法律,不是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更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曹文庄敢口吐狂言,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精通法律,自以为所做的一切天衣无缝。身为政法大学的博士,被捕前曾经潜心研究法律。也就是说,曹文庄对国家的现行法律是十分精通的,尤其是涉及贪污受贿的相关法律,不然,他也不会写出《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这样的论文,可见其研究之精,探讨之深。也正因为这样,他可能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已经天衣无缝,不会有人知道。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比他更加“天衣无缝”。他所做的一切尽管都有精通的法律知识做“保证”,都似乎没有任何空隙,但在强大的法律面前,还是漏洞百出,最终落入法网,成为罪人。

第二,深谙权力部门“潜规则”,自以为所做的一切很“清正”。曹文庄在受贿金额高达200多万元的情况下,仍然认为自己是清官,认为如果把他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这狂言的背后,是否隐含着许多常人难以知道的东西呢?事实也是如此,他所在的国家药监局,其局长郑筱萸收受财物高达600多万元,曹文庄的200万元与郑筱萸的600万元相比,当然没法比了。再与湖南郴州市的书记、纪委书记上千万元、几千万元相比,更是小巫见大巫了。因此,曹文庄敢口吐狂言,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深谙权力部门的“潜规则”,了解权力部门存在的许多问题。这是否了也给我们进一步敲响了警钟?

第三,权倾一时,自以为有权就能蔑视法律。曹文庄敢口吐这样的狂言,与他一直手握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像曹文庄这样的精通法律的官员,不是不知道法律的威严,不是不懂得这样做的危险。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大权在握,遇到的都是求其帮忙、求其办事的,听到的也都是奉承之语、赞美之声,慢慢地,他就在大权之下开始蔑视法律、藐视法律了,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法律,不知道法律会有一天追究到他的身上。这既是曹文庄的悲哀,也是许多官员的悲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干尽坏事,总有报应的一天。法律不是儿戏,谁触犯了法律,自然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谁蔑视法律,也会受到法律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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