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19:28 原文链接: 血浆激肽释放酶原测定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

  正常值

  发色底物法:98.03%±14.31%。

  临床意义

  (1) 升高: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原发性高血压、脑梗死、癌症化疗后、血液高凝状态、血栓性疾病。

  (2) 降低:先天性或获得性激肽释放酶缺乏症(肝病、肾性高血压、急性肾功能衰竭、感染性疾病、癌症化疗前、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需要检查的人群:有血泡、皮下血肿、采血部位出血、手术创面出血、外伤性出血和内脏出血等情况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