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19:28 原文链接: 血浆激肽释放酶原测定适应症与禁忌

  正常指标:

  发色底物法98.03%±14.31%。

  异常指标:

  升高或降低

  检查分析:

  (1)升高: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原发性高血压、脑梗死、癌症化疗后、血液高凝状态、血栓性疾病。

  (2)降低:先天性或获得性激肽释放酶缺乏症(肝病、肾性高血压、急性肾功能衰竭、感染性疾病、癌症化疗前、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适宜人群: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不适宜人群:

  服用过氧化性药物、甾体激素等药物的患者,因为可能会影响到检查结果,禁止近期有以上药物服药史的患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