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7 19:13 原文链接: 血清谷丙转氨酶的注意事项

  (1)严重黄疸、溶血、脂血标本可使测定结果偏高,以自身血清作对照可消除之。

  (2)超过正常的标本应复查,>150U时应用生理盐水稀释后重新测定,其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3)定期校正仪器、加样器和吸管,更换仪器或基质液时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