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12:15 原文链接: 诊断老年人药物性肝病的标准介绍

  1、药物性肝病的诊断可根据服药史,临床症状,血液肝功能试验,肝活检以及停药后的效应作出综合诊断。诊断药肝前应了解:

  ①用药史:任何一例肝病患者均必须询问发病前3个月内服过的药物,包括剂量、用药途径、持续时间及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

  ②原来有无肝病,有无病毒性肝炎及其他原因肝病证据。

  ③原发病是否可能累及肝脏。

  ④以往有无药物过敏史或过敏性疾病史,除用药外,发现任何有关的过敏反应如皮疹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对诊断药肝十分重要。

  2、药物过敏反应所致药物性肝病诊断标准:

  ①服药后1~4周,出现肝功能障碍。

  ②首发症状主要为发热、皮疹、皮肤瘙痒和黄疸等。

  ③发病初期外周血嗜酸细胞上升(达6%以上)。

  ④药物敏感试验(淋巴细胞培养试验,皮肤试验)阳性。

  ⑤偶然再次用药时可再引起肝病,具①④或①⑤可以确诊,具①②或①③者可以拟诊。在疾病早期进行肝活检有助于鉴别病变类型和了解肝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