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9 15:17 原文链接: “谁污染谁治理”思路受挑战第三方治理正当其时

  近年来,我国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但为何环境质量仍未得到明显提升?有专家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很多环保设施并未真正发挥作用,因缺乏社会责任和有效监管,工业企业自觉控污减排的意识淡薄,我国污染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已很难行得通。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确立“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思路,正当其时。

  “谁污染、谁治理”思路受到挑战

  环境污染治理已成为近年来的最大焦点,但环境污染状况却始终不容乐观。近日发布的《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4)》指出,2013年雾霾发生面积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更高、危害程度加大,中国要根治雾霾问题最快至少需要15-20年左右。水体方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表示,中国污水排放总量远超过环境容量,仅C O D (化学需氧量)就超出环境容量四倍多。土壤污染更触目惊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污染严重总超标率16 .1%,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污染在不断加剧,另一方面却是多地出现污染治理设施限制或间歇运行。据2010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全国18个重点流域工业园区调查结果显示,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工业园区,或紧邻重点流域,或位于人口集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78%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在这18家工业园区中,具备污染治理设施的13家,占70%以上。但这些污染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形同虚设,完全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在桑德集团董事长、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看来,出现以上的怪现象,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排污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有效监管缺失。但与此同时,他也指出,这也显示出我国工业污染治理依然沿用“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很多企业想方设法地降低防治成本,总是为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减少对环保的各种投入,难以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自我约束机制。”文一波表示“例如一些工业园区,每个企业污水排放都达标了,但园区周围还是有污水排放。”

  他表示,由于受自身规模、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每个企业都自建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自身排放的污染物,实际上很难做到。即使建了污染治理设施也常处于半开半关状态,给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另外,污染治理设施实行非专业化、非社会化管理,运行效率低下,结果导致一些地区污染治理设施因缺乏资金而无力兴建,即使有的地方建得起也无力运行,造成建得越多、包袱越重现象,严重影响污染治理效果。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最给力

  在很多专家看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成为当前治污的最有力模式。

  所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即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主要包括两种运作模式:一种是适用于新、扩建项目的“委托治理服务”,另一种是适用于已建项目的“托管运营服务”。由“谁污染、谁治理”变为“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这已在欧美国家的减排治理中普遍应用。

  中国环境投资联盟理事长王世汶表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多种优势:一方面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一方面治污责任向环保公司转移和集中,环保部门监管对象大为减少;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促使双方互相监督制约;此外,还刺激了环保企业和产业的发展。

  “生产企业如果不偷排,他们的运行成本一定会比专业公司高。而专业公司运营随着市场化程度、运营规模的集中度提高,一个环保企业负责第三方运营的项目可以达到上百甚至数百个,那采购药剂、外包的一些服务成本还会进一步下降,而内部的监管手段会进一步信息化、现代化,还会有成本降低的空间,可靠性也会进一步提升。”文一波说道。

  王世汶也指出“如果政府将来对所有的环境治理是以质量而不是数量和过程为指标的,作为一个理性的业主,一定会把污染运营交出去。”

  至于成本优势方面,有电力行业人士表示,以1.5分的脱硫电价补贴为例,对一些电厂来说根本不够,但如果让专业脱硫公司来做,还会有合理利润空间。

  据浙江省环保局的不完全统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后的达标排放率可达70%~80%,有的甚至可达90%以上,与污染企业自己运营相比,达标率提高30%~50%,运营成本节约10%~20%。

  文一波表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普遍适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各个领域,包括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市政环境工程,未来的市场潜力将数以万亿计“这个蛋糕可以做的很大”。

  加强环境监管最关键

  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提案,就具体的实施提出建议:为解决治污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建议国家从排污收费、专项污染治理资金、国有资产拍卖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每个基金500亿元规模。前期通过试点运行方式,在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治理领域选择10—20家企业进行试点,在获得较好的反馈效果后再大范围推广;为避免出现因第三方治理市场低价恶性竞争,按照行业污染治理的平均成本和运营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由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的门槛价格;为消除排污企业对环保公司能否保证治污效果以及环保公司对排污企业能否及时足额付费的担忧,建议借鉴房地产中介交易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环保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环保公司,将其列入负面清单。

  文一波则提出,在环境治理方面,应改变传统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方式,而是采取以奖代补。比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采取合同减排服务模式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初期可利用财政资金进行奖励。与此同时,针对某些重点领域,如电厂脱硫脱硝、大型企业污染委托治理等,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在王世汶看来,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只有监管真正严格起来,才会催生出市场需求,需求的大小决定了产业的规模和前景。如果监管到位了,处罚足够严厉,企业无法偷排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也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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