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是“第二十四届中国ZL奖”的推荐单位之一,2022年推荐名额为3名,现面向会员单位开展组织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ZL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 号)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并请于10月15日前申报材料发到协会邮箱。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对拟推荐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推荐上报。
附件:1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ZL奖的通知
附件:2.中国ZL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3.中国ZL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申报邮箱:pingjia@caia.org.cn
联系人:薛莉 吴淑琪
联系电话:010-68512283 15801578618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
2022年9月9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
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ZL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ZL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ZL奖设中国ZL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ZL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ZL和实用新型ZL中评选产生,中国ZL金奖项目不超过 30 项,银奖项目不超过 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ZL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 10 项,银奖项目不超过 15 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ZL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ZL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ZL,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ZL奖评选:
(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ZL权(含已解密国防ZL,不含保密ZL);
(二)ZL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ZL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ZL奖;
(五)一项ZL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ZL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ZL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 4 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 10 项。
中国ZL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参与推荐的行业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 。自 2021 年起,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ZL。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 1)。
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ZL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 1 至 2 个推荐名额;设省人民政府ZL奖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 1 至 2 个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 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ZL,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 2 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 1 个项目参评。
(一)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含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一)报送材料
1. 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 1 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
(2)项目资料 1 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ZL奖申报书(WORD 文档 )。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ZL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ZL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ZL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ZL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ZL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ZL涉及的产品在国家ZL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²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ZL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③ZL授权公告文本。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 U盘存储。
2. 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ZL奖申报书(WORD 文档 )。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ZL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ZL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ZL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ZL权质细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ZL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ZL涉及的产品在国家ZL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ZL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 PDF 文档,不超过 20M;③ZL授权公告文本。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 U 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报送方式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直接向我局报送。
2.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和公示后,由省级知识产权局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 4)统一报送。
(三)时间要求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以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通知为准。
我局受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31日。
材料统一采用 EMS 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ZL奖评奖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以及项目推荐工作,并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 5)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我局。
我局将根据推荐项目的获奖情况,评出中国ZL奖最佳组织奖5 至8名、中国ZL奖优秀组织奖 15 至 20 名,对推荐项目获中国ZL金奖的院士,颁发中国ZL奖最佳推荐奖。
《中国ZL奖评奖办法》《中国ZL奖申报书(2022 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ZL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 8 月 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中国ZL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2年修订版).docx
附件:3.中国ZL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2年修订版).docx
8月1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中国(中山大学)2025年知识产权暑期学校在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开班。来自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的307名优秀青年,将开启为期两周的知识产权深度研学中国科学......
由中国物理学会质谱分会设立的“质谱优秀青年人物”经过预审、通讯评审和终审等程序,完成了评审工作。为了推动国产质谱仪器的发展和进步,经质谱分会研究决定,从2025年起,对从事质谱仪器研发和产业化的国内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知办发服字〔20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25〕4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
山东推出12条举措集成赋能专利产业化——怎样加速实现从单一技术突破到产业链整体升级?推动专利产业化工作“破堵解难、赋能创新”要从哪些方面发力?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专利产业化赋......
国家知识产权局21日公布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旨在推动新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同时,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形成一系列促......
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印发《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全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明确了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围绕《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
日前,湖北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指出,成立湖北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标委会)是湖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建成中部地区......
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抓好《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组织落实,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全省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二四号为履行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现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于2024年3月28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