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本品疗法:对于0.5mcg/kg规格注册的国家:建议剂量为0.5g/k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至少1年。治疗应在有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治疗期为连续1年。本品应在每周的同一天注射。患者可在医生同意后自行注射。当自行用药时,建议患者每次给药时应更换注射部位。在用药6 个月后HCV-RNA未消失的患者,应停止治疗。对于0.5mcg/kg规格未注册的国家:建议剂量为0.5或1.0 g/k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至少6 个月。剂量选择应依预期效果及安全性而定。治疗应在有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在用药6 个月后HCV-RNA消失的患者,应再继续治疗6个月,即治疗一年。当自行用药时,建议患者每次给药时应更换注射部位。对用药6 个月后HCV-RNA仍未消失的患者,应停用本品治疗。联合治疗:与利巴韦林合用时,本品剂量可达1.5 g/k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与本品合用时,利巴韦林的剂量是根据患者的体重计算的(见表)。利巴韦林胶囊的量每天分2次口服,进餐时服用(早和晚)。疗程 :根据临床试验的结果,建议患者治疗的疗程不少于六个月。在临床试验中,接受一年治疗的患者,当治疗六个月后,没有病毒学反应的患者(丙型肝炎病毒RNA水平低于最低检测限),不再可能成为持续的病毒学应答者(治疗终止后六个月,丙型肝炎病毒RNA水平低于最低检测限)。 基因型-1:患者接受六个月治疗后,检查为丙型肝炎病毒RNA阴性,需要外加六个月疗程(即共计一年)。基因型-非1:患者接受六个月治疗后,检查为丙型肝炎病毒RNA阴性根据其它的预后因素(例如年龄40岁,男性,桥接纤维化)的患者来决定是否延长疗程至一年。 患者接受12周治疗后,如果表现有病毒学应答,需要再继续9个月疗程(即共计一年)。 剂量的调整 :若治疗期间出现严重副反应和实验室指标进行性异常,建议适当调整剂量直至不良反应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