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创伤、危重病人在患病开始的3~4d内,靶器官对NDMR的敏感性没有变化;通常2倍ED95剂量的给药3~4min内就能产生有效的经肌肉阻滞。患病4d后,由于烧伤或相关的制动,病人开始对非去极化肌松药产生抵抗作用,对常规剂量药物的反应减弱,起效时间延迟,常规给药恢复加快。因此给药剂量必须根据神经肌肉接头对非去极化肌松药的反应性相应改变。如果病人再合并肝肾功能不全,给药剂量将不得不在反应性改变的基础上加以修正。对创伤和烧伤病人的临床观察表明,即使在合并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获得预定程度的肌松所需的非去极化肌松药的初始剂量也应增加,但是其时效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