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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

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要求各省 (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逐步扩......阅读全文

四川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翻一番

  16日,四川省发改委透露,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现差别化收费政策。  按照通知,四川省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治污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在现行征收标准的基础上翻一番。具体为: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浙江调整水和大气污染排污费 征收标准同比翻倍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与此前相比收费标准均翻倍。   记者26日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调整内容包括:水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下同)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

广东将提高排污费标准 实行差别排污费征收政策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称,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财厅、广东省环保厅共同出台通知,广东省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新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称,污水中的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因子(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每污染当

新疆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部分排污费提价一倍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发布《关于提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8月1日起,全面提高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   “通知”规定,二氧化硫排污费由每污染当量0.60元提高到1.20元,化学需氧量排污费由每污染当量0.70元

我国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 超标加倍收

  国家发改委网站5日消息,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就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发布通知。  通知指出,2015年6月底前,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

“谁污染谁负责”山东将征企业扬尘排污费

  山东省近日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从3月1日起,山东省将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行扬尘排污收费。这一规定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意在防治扬尘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这一办法指出,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产生的松散

国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倒逼涂料企业治污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石化企业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普遍认为,国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意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治污减排;新征收标准带来的环保成本上升,将迫使企业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开展减排治污。这个过程对一些

广东提高氮氧化物氨氮排污费征收标准

  为促进排污者积极主动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按时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出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我省氮氧化物(NOx)和氨氮(NH3-N)排污费征收标准,并试点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   《通知》指

排污费征收标准:不按规定落实政策将被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执行一段时期以来遇到的具体问题作出指导。   《通知》指出,各省级环

排污费征收标准:不按规定落实政策将被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调整通知》)执行一段时期以来遇到的具体问题作出指导。  《通知》指出,各省级环保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