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供肌肉注射使用[/u]
[u]勿静脉注射[/u]
2-14月龄
2-14月龄的婴儿最好在2月龄时接种第一针疫苗(0.5mL),间隔两个月后(或此后尽早)接种第二针疫苗(0.5mL)。若在12月龄之前已完成两针基础免疫接种,还须加强免疫接种一针(见下文)。
15月龄
15月或超过15月龄的幼儿只须接种一针本品。
加强免疫接种
在12月龄前已完成两针基础免疫接种的婴幼儿,应在12-15月龄期间再加强免疫接种一针本品(0.5mL),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第二针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2个月。
非口服(肠道外用)制剂在使用前应肉眼检查有无异物颗粒和变色。本品含有稀释剂羟基磷酸铝硫酸盐,为轻微混浊的白色溶液。
接种时要特别小心,务必不要将本品注射到血管内。
每个接种对象应分别使用不同的无菌注射器和针头,以防接种对象之间相互传染乙型肝炎或其它传染性疾病。
本品即开即用,不需要溶解或稀释。
疫苗在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以维持疫苗的混悬状态。
经肌肉注射0.5mL,首选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或上臂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