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7 13:16 原文链接: 基金评审程序和申请书中常出现的问题

  基金评审程序和申请书中常出现的问题

  1.项目形式审查及申请书中常出现的问题

  基金委工作人员在项目申请截止后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简称形式审查)。按照基金委统一要求,审查内容涉及近30个方面,主要包括申请资格、申请书格式和申请书内容完整性等方面。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不再进入之后的评审程序。

  近几年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出现频率比较高的问题是:

  (1)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职称信息不一致;

  (2)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未签名或签名与基本信息表中人员姓名不一致;

  (3)申请书缺页或缺项、缺少主要参与者简历;

  (4)未按要求提供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原件;

  (5)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未盖公章、非原件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而不予受理的申请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撰写申请书时不够细心,或是对申请书填写要求理解不够准确。其根源可能是申请人未仔细阅读年度项目指南,单纯依靠经验或道听途说写作;或是撰写申请书动手过晚,导致时间仓促没有机会仔细检查;或是项目组内部的沟通和配合出现问题,导致各人提供的资料和盖章手续不合规定或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