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5 16:40 原文链接: 把土壤修复当作良心工程来做

  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全面战略部署,对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提出了具体要求。

  伴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量落后产能被淘汰,很多传统污染企业搬迁或关闭。对工业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是再利用的前提条件,在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东部和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对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已成为政府与市场双重的迫切需求。据相关专家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国土壤修复潜在市场会达到10万亿元规模。

  但是目前许多人只看到土壤修复市场这块“肥肉”,却忽略了伴随的风险和责任。相较于欧美40多年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尚属发展初期,一些乱象已显现出来,需要警惕。主要表现为:

  一是无序抢占市场,恶性低价竞标。在当前土壤修复市场规范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大量没有资质、缺乏经验与责任感的修复公司进入市场。这些公司在既没专业人才和技术,也没有设备和资金的情况下,凭关系承揽土壤修复工程,甚至先揽到工程再成立修复公司,工程拿到手后转手交给别人去干。工程被层层转包,质量难以保障。此外,当前土壤修复项目招标中还存在着恶意压价、低价中标的现象。例如,某项目地方政府的评估价在48万元,其中成本价40万元,利润8万元。而最后中标价只有15万元。修复成效可想而知。

  二是急于求成,只作表层文章。所谓“慢工出细活”,对土壤修复来说更是如此,有些场地的修复时间需长达数年。但是目前整个修复行业的节奏偏快。政府为了及早开发利用污染场地,往往只给短短数月的修复时间,导致很多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一些企业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已渗入地下,污染深度甚至达到地下几米、十几米甚至几十米。但很多工程,仅对地下一两米的浅表土壤进行修复,而对深层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未采取任何措施。这种修复只是在做表面文章。此外,在一些地方,土壤修复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效益,把受污染的土壤挖出来运到另一个地方进行填埋,一换了之。这种做法将造成填埋地新的污染。

  三是病急乱施医。由于土壤污染存在巨大的空间差异,我国的土壤修复不能直接照搬国外的工程技术。目前,我国土壤修复技术长期停留在实验室水平,缺乏经济有效的土壤修复产业化成熟经验,土壤修复面临修复人才和技术短缺的问题。即便投入大量资金,也会因为技术不对症而导致污染场地修复达不到预期效果。

  土壤修复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亟须引起重视。然而,目前这一行业的监管部门尚不明确。如果任由现状发展下去,必将严重制约土壤修复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土壤修复工程事关人体健康,直接关系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必须当作良心工程来做。

  要坚持稳步推进,力戒急躁冒进。迄今为止,除环保法提及了土壤修复外,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及污染场地修复。受制于人才、技术储备不足和法律法规、监管机制的缺位,污染土壤修复“蛋糕”虽大,但不能盲目乐观。在现实条件下,土壤修复不宜地毯式大面积铺开,短时间内做大土壤修复产业也不现实,应有选择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工作。应以大中城市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对污染土壤要建立数字化档案,统一管理,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地采用不同的利用和修复方式,对不同的利用方式的土壤坚持不同的修复标准。单就城市污染场地修复来说,也应分轻重缓急有序安排。优先修复对公众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形成现实影响、具备较大商业价值、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工业污染场地。在修复试点中,培育人才、扩大市场,探索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要努力形成合力,力避孤军奋战。一般来说,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方法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3种。无论采取哪种技术方法,土壤修复涉及房产、修复、检测、挖掘等公司,土壤学、农学、生态学等多学科知识,环保、国土、住建等众多政府部门,其工程性质的复杂性决定了修复工程不能仅靠一家独立公司、一个领域的专家和一个政府部门完成实施和监管任务。环保部门作为国家规定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牵头部门,应力避孤军奋战、唱独角戏。要着力构建多部门参与、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污染土壤修复监督与管理体系,从而保障污染土壤修复产业的健康发展。

  要加强过程监管,力戒放任市场。要构建富有成效的土壤修复监管机制,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土壤修复项目从监测、场地调查等全流程监管。要创新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并行的双监理机制,注重环境风险管控,阻止污染物再次迁移转换。经过修复的泥土,应待第三方检测通过后,再进行回填,严防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自觉做良心工程。要构建并严格执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出台并落实有关责任追究办法。构建土壤修复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市场退出,实行多部门联动激励惩戒,将社会责任感不强、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开。

  要组织事后评估,严防事毕祸在。要本着“一次修复永久负责”的精神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要把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对污染土壤修复结果进行检测认定,作为整个修复工程必不可少的环节。由专家团队检测认定修复是否符合标准。同时,应明确专家对自己作出的结论负责,甚至对自己的签字负民事和刑事责任,以避免专家验收环节“放水”,确保污染土壤修复不煮“夹生饭”、不走过场。

  在笔者看来,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修复更具有重投资、重技术的行业属性和隐蔽性、复杂性、长期性、累积性、不均匀性和难可逆性等特点,修复的生态环境影响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显现。要使这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规范和引导,把土壤修复作为一种良心工程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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