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6 13:30 原文链接: 环保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每10年开展1次

  环保部14日印发关于征求《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

  意见稿提出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 年开展1 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另外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造成土壤污染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农用地污染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责任。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农用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类别划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用地,以耕地、园地、牧草地为主,其他农用地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职责】环境保护部对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标准规范】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类别划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农用地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在编制本地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时,会同农业、国土资源部门明确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

  第六条【土壤环境调查】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土壤污染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 年开展1 次;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制订调查工作方案。

  第七条【农用地环境监测】按照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的原则,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会同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规划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规定监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并向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报送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并根据需要通报同级政府有关部门。

  第八条【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环境保护部会同农业等部门制订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按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等结果,进行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划定结果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第九条【农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要求】原则上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级行政区,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当地政府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第十条【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造成土壤污染的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农用地开展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督促企业自行开展土壤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污染者担责】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农用地污染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

  (一)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向农用地土壤施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用的农用化学品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其他直接或间接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污染责任人灭失或者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测、接到举报或污染事故报告,对有下列情形的受到污染的农用地地块,应当要求污染责任人委托有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将调查和风险评估结论报当地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备案。

  (一)工矿企业污染影响区;

  (二)规模化养殖污染影响区;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影响区;

  (四)重大污染事故影响区;

  (五)其他重大污染源影响区。

  第十四条【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协助制定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方案。

  第十五条【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等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

  需要对农用地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的,污染责任人应当委托有能力的技术单位根据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并报当地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活动监管】治理与修复活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不得对被修复的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治理与修复活动结束后,污染责任人要委托有能力的技术单位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当地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应急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参与现场处置的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可能受到污染的用地土壤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应当作为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从业单位管理】从事农用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土壤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从业单位或者人员的管理,将技术能力弱、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第十九条【罚则】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并编写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

  (二)未按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编制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的;

  (三)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和公开的。

  第二十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生态环境部今天(29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土壤环境词汇》

5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土壤环境词汇》,该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土壤环境词汇》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

朱永官院士等:培育健康土壤,支撑健康中国

  12月5日是世界土壤日。今年世界土壤日的主题是“保持土壤生命力,保护土壤生物多样性”。当下,开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土壤科学,是科学工作者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使命担当。土壤是人......

又一项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

四川组织专家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进行现场指导

为支持兴文县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8月15至1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赴兴文县石海镇,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进行现场指导。专家组一行现场踏勘疑似污染农用地,听取调查......

中国土壤环境污染严重环境修复总投入预测1.52.5万亿元

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

土壤环境监测“一网无遗”

此前有关部门各自建设了监测点位,但既存在一定程度交叉重复,也存在统计口径与重点不同。图片来源于网络通过多部门携手,构建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努力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将有效提升土壤环境......

广东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有何妙招?

编者按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按照《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划定的时间要求,2018年年底前,要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

上海着力构建土壤环境标准体系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土壤标准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

我国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北京7月3日电,记者3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