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9 13:35 原文链接: 四川达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经四川达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日前,四川达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达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的工作目标,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实施方案》提出,要以准确掌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为基本要求,以“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责任”为工作原则,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统一完整、科学权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能力。

  《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主要内容。空气环境监测方面,将积极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完善扬尘智能管控系统,在主城区新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个,县(市)新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5个。

  水环境监测方面,将进一步优化断面布设,在州河、巴河、渠江等18条河流上布设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30个,在全市8条主要河流布设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断面9个、新增自动监测设施8套,在化工产业园区下游布设金垭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站1个,在市、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1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316个,并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监测。

  土壤环境监测方面,将在耕地、林地、工业园区、污染行业企业、固废集中处理场地及周边、饮用水源地、天然气开采、交通干线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市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5个。

  声环境监测方面,将建设覆盖市区及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万源市建成区的区域声环境、声功能区、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制定达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城市区域、功能区及交通噪声监测点。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交通噪声及功能区监测逐步实现自动监测,利用噪声自动监测技术和设备对城市交通干线、建筑施工场地、城市广场等重点噪声源进行实时监控。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将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机动、快速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监测和全市人口密集区域电磁辐射进行监测。

  污染源监测方面,定期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的监测要求,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传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并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市级相关部门密切合作,逐步开展养殖和农业面源、机动车污染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源监测,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

  生态状况监测方面,在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重要湖库湿地、农村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开展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水土流失面积、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监测。

  根据《实施方案》,达州市提出建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高速汇聚、有效集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辅助决策,以及信息的联网共享和统一发布。

  为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到位,达州市将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有序开放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施工期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服务性监测市场,积极推进公益性环境监测领域政府购买服务。

  同时,还将加强对从事环境监测服务单位和机构的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和追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监测技术规范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将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违纪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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