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实施(标准链接:《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首次修订)。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标准》的修订背景、思路等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标准》修订背景和思路是什么?

  答:《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为我国加强危险废物填埋环境管理、防范填埋过程的环境风险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标准已发布实施18年,随着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危险废物填埋场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相继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缺乏针对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填埋场设计要求、防渗系统施工和验收要求薄弱、填埋场运行过程污染控制要求不够完善等,亟需通过标准修订,提升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另外,由于填埋废物环境危害特性长期存在,填埋处置应被视为危险废物在环境隔离条件下的长期贮存措施,填埋场需长期维护和监测,并需考虑到达设计寿命期后的填埋废物处置方案,以确保其环境风险长期可控。

  本次标准修订思路:一是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提高填埋场建设标准,避免低水平填埋场无序发展。二是提高填埋场入场要求和运行技术门槛,促进废物源头减量化。三是确保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和封场后的长期环境安全

  问:《标准》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本次修订旨在降低填埋场渗漏导致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修订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填埋场选址要求。增加了填埋场选址应没有泉水出露等技术要求,明确了填埋场场址天然基础层的饱和渗透系数要求,对于特定地质条件提出了刚性填埋结构的建设要求。

  二是加强设计、施工与质量保证要求。增加了渗滤液导排层渗透系数、可接受渗漏速率技术规定,新增了设计寿命期后废物处置方案制定要求,通过新增施工方案等报备要求确保填埋场科学施工。

  三是细化废物入场填埋要求。明确了进入柔性填埋场和刚性填埋场的污染物控制限值、水溶性盐总量、有机质含量等技术要求。

  问:本次标准修订首次对刚性填埋提出建设运行要求,其制定过程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

  答:我国现有的刚性填埋场都采用大型水池工艺,由于不同废物的密度、压实度差异较大,在填埋过程中易产生不均匀沉降,刚性填埋工艺环境风险突出。本次修订借鉴了国内外刚性填埋场的建设规定和经验,要求刚性填埋场应分成单元建设,能在目视条件下观察到每个填埋单元的渗漏情况,并考虑了有利于以后可能的废物回取操作。

  鉴于东部沿海地区填埋处置能力仍然紧张,填埋需求旺盛。考虑到环境敏感性与建设高标准的填埋场需求,本次修订规定对于地下水位高、软土区等特定地质条件如需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必须采用刚性填埋建设方案。

  问:本次修订对于危险废物填埋运行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答:危险废物填埋场环境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三重屏障实现,一是地质屏障,二是防渗屏障,三是预处理屏障。其中地质屏障是通过选址进行保障,防渗屏障和预处理屏障都和运行管理要求紧密联系。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管理要求,通过监测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组分和浓度、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结果等数据可对填埋场环境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填埋场长期运行过程的环境安全。

  问:本次标准修订细化了不同类型填埋结构的入场要求,是如何细分的?

  答:本次修订根据不同结构危险废物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大小,规定了废物入场不同技术要求。对于柔性填埋结构,规定了填埋废物浸出液中的有害成分浓度限值、有机质含量等要求。考虑到废盐等水溶性物质对于填埋稳定性的不利影响,对废物进入柔性填埋场水溶性盐总量也提出了具体规定。基于刚性填埋结构的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和日后回取再利用的需求,本次修订适当放宽了废物进入刚性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问:本次修订规定了填埋场应制定到达设计寿命期后填埋废物的处置方案,如何理解填埋场的设计寿命期?

  答:设计寿命期是指填埋场在正常运行条件下,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导排介质等材料性能衰减使得填埋场渗漏量逐渐增加,最终造成其丧失安全填埋的时间。影响填埋场设计寿命期的关键因素是填埋场建设材料的质量和建设、施工、运行管理技术水平。危险废物填埋场在进入封场后到达设计寿命期的很长时间内都应该继续加强监测,确认其环境风险可控。

  问: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基于危险废物填埋环境管理需求和技术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并凸显以下四方面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提高危险废物填埋行业水平。本次修订将提高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运行水平,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填埋行业的低水平竞争,提升企业在填埋过程的污染控制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是有利于控制危险废物填埋环境风险。危险废物填埋是重要社会风险防范领域之一,本次修订将会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全过程的环境风险控制,识别关键环境风险环节,以保障土壤与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是有利于推进地方填埋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本次修订将促进地方政府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推动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填埋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四是有利于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本次修订提出的刚性填埋结构将有利于今后的废物回取利用,将填埋废物再次纳入废物资源循环再生产业链中,对减少填埋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相关文章

1500万色谱质谱大采购,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建设公开招标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约1515万元,预计采购色谱仪、质谱仪等一批设备,详细信息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001]MHDL[GK]202300......

生态环境部、科技部联合通报

12月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联合通报的《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综合评估整改结果》显示,结合整改和复核情况,继续保留成都市锦江区白鹭湾湿地“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称号,撤销汉能清洁能源展示中......

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完成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以下简称综......

生态环境部召开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工作推进会

11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重点海域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省市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后续工作。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是深入贯彻落......

中办、国办发布重要通知!生态环境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生态环境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

重磅!五份中办国办通知,职责机构编制重大调整!

10月1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接连发布五份中办国办通知,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调整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央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职责、机构、编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

生态环境部:征求镉汞砷等18种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会同国家疾控局组织编制了《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现联合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

生态环境部:13月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1%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23日公布2023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1-3月,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

生态环境部通报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23年2月和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总体情况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1%,同比下降8.3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

生态环境部去年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1294件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3/2/494388.shtm中新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2日在北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