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戴“紧箍咒”买到问题食品可索赔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空白的问题,在本次修法草案中得到弥补。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相当于给如火如荼的网络交易平台戴上了“紧箍咒”,可以倒逼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消费者“站好岗”。 第三方平台可先行赔付 近年来,中国的网络购物已从最初的“新生事物”发展成全社会参与、采用先进信息技术的交易方式,受到众多消费者青睐。易观国际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食品电商总交易金额达324亿元,同比增长47.9%;食品在网购市场总交易额中的占比提升到2.5%。 然而,不法商家通过网络实施欺诈,贩卖假冒伪劣产品也呈高发态势。关于网购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宣传不实,甚至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事,可谓屡见不鲜。有调查显示,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阅读全文

网络食品安全岂能把责任推给第三方平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谓不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河南整顿网络订餐平台-卖家页面必须出示许可证

  一些无证小作坊,通过网络订餐形式经营,或者根本没有门店,委托第三方加工的行为,10月1日起在我省将被严厉整顿。   9月29日,河南商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日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将对

攀枝花市西区严管网络食品经营服务第三方平台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检察院对网络平台运营商进行了行政约谈。  西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了西区网络食品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出了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审查、报告、制止违法行为及停止平台服务等法定义务的事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第三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网络食品经营者需取得经营许可

宁德食药监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

   9月21日,市食药监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集体约谈美团、百度外卖、饿了么等三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宁德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加强网络订餐管理,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   会议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宁德分支机构要履行好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严格审查入网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本报讯 24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和呼市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对网络食品交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自治区和呼市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是通过规定第三方平台提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24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和呼市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戴“紧箍咒”-买到问题食品可索赔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空白的问题,在本次修法草案中得到弥补。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相当于给如火如荼的网络交易

山西省为网络食品销售和订餐立规矩

   本报讯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山西省今年将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作为食品销售和餐饮监管的重点。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依法查处违法者并追查问题源头,不让问题食品从网络上一销了之。   在规范网络食品销售方面,山西省将理清网络食品销售运作方式,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

网络食品查处办法出台-第三方平台把关不严罚5千至3万元

  7月14日,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承担的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把关不严的第三方平台将受到相应处罚,《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焦点一:对网络食品抽检

陕西:注意!散装熟食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陕西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出台,规定网络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品添加剂销自建网站,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动向其所在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备案。  是否有实体门店在许可证上要标注  根据省食药监局规定,《办法》所称网络食品销售,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

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为食品企业保驾护航

  在食品安全屡现问题,又备受关注的当下,通过立法手段加强食品追溯力度,可谓“对症下药”。《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如果通过并实行,最快今年下半年,上海食品流通业的经营者就要为消费者提供可查询追溯信息的销售单据,一些规模型企业的经营者还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具有追溯码的食品货架标

陕西省食药监局制定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省食药监局近日制定了《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其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应当与其取得的许可证核准的一致。   送餐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不得配送冷食类、

青岛:网络订餐平台乱象横生-微信外卖缺第三方监管

  线上宣传“高大上”,线下制餐“脏乱差”。这是目前网络订餐平台最让消费者担忧的问题。连日来,记者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网上未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含餐饮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仍然存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对外卖商家经营资质审核也不严格,存在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的餐厅,没有第三

《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近年来,网络订餐以其便利、快捷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外卖虽然方便,但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记者11月2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为网络订餐确定了规矩。   该《办法》明确,县级以

安徽食药监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网络订餐在方便消费者生活的同时,也暴露出卫生脏乱差、无证经营等众多隐患。”10月22日,记者从省食药监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初至明年1月底,安徽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自《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网络餐饮服

重庆启动对网络食品提供者资质的在线随机监测

  “外卖”是否干净卫生,社会各界普遍关注。  在2019年年初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李春秀提交了相关建议,呼吁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立第三方平台审核相关资质工作机制”建议,去年11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购买服务,启用信息化手段对“美团”、“

四川资阳:网络食品安全新规施行,无证商家出局

  浏览、点击、付款,在手机上的几个简单的手指动作就可以足不出户解决就餐问题。在网络订餐平台点外卖成了不少市民舌尖上的新宠,但网络平台为食品消费开辟便捷渠道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10月1日,外卖新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实施,为消费者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网上订餐立新规专家:监管规范需多方一起行动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点餐APP走进人们的生活。然而,不时曝出的“黑作坊”生产,使人们对食品安全心有余悸。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为网上订餐立了新规。   《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北京首个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本市出台的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网络订餐服务必须网上“亮身份”、散装熟食不能上网卖、个人通过网络经营自产食用农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等新要求。  

网售食品监管变严了:须有实体店和经营许可证

  网售食品的监管将越来越严密,网售食品的质量也将更为放心,对于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也将更为有效。这一预见的理由是,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凡在网上销售食品必须有实体店并取得经营许可证,作为建议之一被提出,被认为是食安监管顺应电商时代的前瞻之举

保舌尖安全-网络销售食品10月1日起纳入监管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很多食品经营者纷纷“触网”抢滩舌尖经济,其中不乏一些自制食品经营者。然而,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对网络上销售食品的进货、储存、销售渠道等无法有效进行全面监管。记者昨日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

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网络售卖食品须持证

  最近,做网店销售商洛特产的唐先生遇上了烦心事,他一直在犹豫是继续做网店卖特产还是转行做其他?原来是网络店主遇上新《食品安全法》,为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而犯愁。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0月1日实施,新法首次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

转基因食品应显著标示-网络食品卖家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备受社会关注,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对新版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解读,并表示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推动建立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推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 转基因食品:   应当显著标示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6号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9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毕井泉  2017年11月6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

外卖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检察建议“上线”护卫食品安全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行政约谈会,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外卖平台在如皋地区的负责人,要求其在7天内全部整改到位,履行好平台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相关网络平台已下架如皋地区不符合网络经营条件的商户16家。此外,整改后的第三方平台已在商家首页增加“查看食品安全档案

CFDA发布《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3月29日,CFDA发布了《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

安徽开展网络餐饮平台食品安全执法大检查活动

  随着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兴起、并爆发式增长,餐饮行业监管所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为有效排查餐饮平台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元旦”佳节刚过,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市监局稽查大队迅速开展自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