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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本报讯 24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和呼市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是通过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进行的,主要有以下三项义务。 主体审查义务。新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于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主体,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的主体,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允许其入网经营。 管理义务。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阅读全文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

  各区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doc(暂行)》已经市局2016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附: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

CFDA发布《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3月29日,CFDA发布了《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监督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第三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网络食品经营者需取

网络食品查处办法出台 第三方平台把关不严罚5千至3万元

  7月14日,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承担的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把关不严的第三方平台将受到相应处罚,《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焦点一:对网络食品抽检

医药电商不得销售处方药、发布处方药信息

  国家食药监总局11月14日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办法》指出,网络药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另

CFDA发布禁止网络销售处方药

  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网络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戴“紧箍咒” 买到问题食品可索赔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空白的问题,在本次修法草案中得到弥补。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相当于给如火如荼的网络交易

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7号令《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强化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办法》明确了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施行 严惩违法行为重典治乱

  自今年10月1日起,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   食品生产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涉及环节多,问题也多。如何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如何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经营业态监管,如何重点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对这些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擅发消费者信息拟罚两万

  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药总局起草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起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鼓励网络食品

广东约谈5家平台 下一步将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

   8月22日上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约谈了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到家、米星等5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会上透露,下一步广东省将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和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

  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八大变化建立最严监管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4号)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

成都规定:网上卖食品严禁6种行为 最高罚20万元

   今后在网上买卖食品,不按规矩来将“遭起”。昨日,成都已正式下发 《成都市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拒绝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延迟提供合同、记录、电子数据等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   交易平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今年拟大修

  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力争在年内完成——这是近日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所定的目标。  计划指出,为了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在去年10月曾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网购自制食品吃着放心吗?

  专家称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有助维权  网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在各大电子商务销售平台,与服装、鞋帽等商品的火爆热销一样,“舌尖”上的网购也毫不逊色。一些自制食品店主打“纯绿色”“无添加”“全手工”“独家秘制”的概念,不禁令各路“吃货”们食欲大开。  线上是店家的销售盛宴,线下则

转基因食品应显著标示 网络食品卖家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备受社会关注,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对新版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解读,并表示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推动建立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推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 转基因食品:   应当显著标示

朋友圈卖“私房菜”要持证

  麻辣小龙虾、定制蛋糕、秘制火锅……如今,很多网友一打开微信,就会被朋友圈各种私人定制、私房秘制的食品售卖信息“狂轰滥炸”。   您是不是也经常被那些诱人的图片和朋友们口口相传的“神秘味道”馋得不能自持,但动心的时候,也会担心食材的品质和卫生状况,也会怀疑没有信得过的资质,万一吃出问题怎么维权。但

威海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新版《食品安全法》

   10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升级版的法律重典,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更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是“最铁”的安全保障。与旧法相比

宁德市出台《方案》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

  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严惩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日前,宁德市制定出台了《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方案》,力争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使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根据《方案》规定,宁德市将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

10月1日起网购食品纳入监管 出问题可先向网站索赔

  自制美味蛋糕、各地特色小吃、国外进口食品……近年来,随着网购的风行,网购食品也越来越普遍,吃货们足不出户就可品尝各地美食。方便的同时,网上一些三无小食品、假品牌食品的存在却让吃货们纠结不已。10 月1 日起实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无疑给习惯网购食品的吃货们吃了一颗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自治区和呼市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是通过规定第三方平台提

食药监总局:个人微博微信不能当做交易平台

   关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日前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昨天,修订草案审议稿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在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史上最严”法典引发关注,其中,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24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和呼市共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呼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新增了制度性规定。新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的规范

青岛:网络订餐平台乱象横生 微信外卖缺第三方监管

  线上宣传“高大上”,线下制餐“脏乱差”。这是目前网络订餐平台最让消费者担忧的问题。连日来,记者联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网上未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含餐饮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仍然存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对外卖商家经营资质审核也不严格,存在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的餐厅,没有第三

贵州食药监召开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自建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5月1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就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及平台备案相关工作进行座谈,省内部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部分自建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代表,省局食

野娇娇零食微生物检测超标曝光后仍在网络销售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曝光了一些食品的抽检结果,记者发现,一些被曝光的不合格食品仍然在销售,仍然可以在线订购。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蛋制品和豆制品等10类食品8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5批

微生物检测超标 不合格零食曝光后仍在网络销售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曝光了一些食品的抽检结果,记者发现,一些被曝光的不合格食品仍然在销售,仍然可以在线订购。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蛋制品和豆制品等10类食品8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5批

国务院令第721号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9年10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9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售食品“小黑店”该咋管?

   从B2C的食品网上商城到C2C的自制食品微商,再到层出不穷的O2O外卖平台,现如今,消费者购买食品的渠道越来越多。虽然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世界各地的美食,让人感觉“美美哒”,但是也有不少消费者遭遇过网购食品质量“呵呵哒”的尴尬。   在第三方平台上网购的食品,拿到手后却发现是“三无”产品,谁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