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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材篡改监测数据被处罚

当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近日在江西萍乡市级主流媒体公开后,网友跟帖点赞。 2016年7月13日,萍乡市环保局会同上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公司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这家公司使用自动化部一台计算机远程控制两条水泥生产线窑尾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工控机,篡改工控机氮氧化物运行参数,导致两条生产线窑尾分析仪实测氮氧化物浓度值数据与工控机显示数据存在明显偏差(工控机数据最终上传至江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 执法人员当场对这家公司烟气自动监控设备站房予以查封,并对这家公司放置于生产楼3楼自动化办公室内用于远程控制的计算机予以扣押。 经查实,萍乡市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近几个月来,氮氧化物排放数据造假,采取远程控制脱硝装置仪表显示数据,将仪表显示数据人为降低,实际脱硝装置使用的是自来水。当环保人员检查时,就提前把显示值恢......阅读全文

媒体揭秘:环保数据造假都有哪七大“障眼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基础,然而一些地方和不法企业为逃避监管,在利益驱动下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  半月谈网梳理出包括暗度陈仓、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给监测探头“戴口罩”、“阴阳台账”

危废处理龙头数据造假被抓!引发整个环保行业深思

  2012年上市,5年并购近30家公司,获得40多类危废经营资质,从区域龙头到全国危废龙头,然而高歌猛进的同时却被爆出了致命的软肋。  这家公司就是最近被央视新闻曝光的东江环保。  这不是东江环保第一次被发现存在问题,早在2016年东江环保就被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指出,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

江西实施新措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数据谁出谁负责

   5月22日,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准确反映污染治理成效,科学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通过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  ●严打

环境监测设施运营人员篡改数据将重处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排放有毒物质等,将被从重处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也应当从重处罚。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第三次就环境污染犯罪出台专门

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印发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两高《解释》会对环境执法带来哪些影响?

  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彰显了国家运用刑责治污、重拳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决心。  新《解释》增加了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和环评文件造假行为、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期犯罪

企业监测数据造假责任人或被拘留

  严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环保部近期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配合这项工作,环保部制定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被移送公安拘留。目前,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环保部公开的信息显示

山东严防严惩监测数据造假

  “按照‘创新机制、健全法规,多措并举、综合防范,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莫作假,作假必受严惩

  “对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重点污染物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将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以‘污染环境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记者日前跟随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执法人员来到华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起底:企业伪造数据花样多

  “前不久,我们通过在线监测,发现一家企业的排放数据超出正常范围,系统也自动报警。但到企业调查时,他们死不承认。最后通过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只用了几帧图片,就证明有人做了手脚。到了这个程度,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不得不承认篡改了数据。”去年12月29日,河南省环境在线监控中心执法人员赵娜对《第一财经日报》

多措并举制止环境数据造假

  污水处理厂是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基础性设施,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降低运营成本理应从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强化运营管理上下工夫。然而,目前在国内有些地方的个别污水处理厂却心存侥幸,妄图在自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扰乱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逃不过环境执法人员的“法眼”。  最近,山东省环保厅便

环保部拟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

   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他同时告诫,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触碰,环保监测人员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  与以往的环保监测工作会不同,此次会议特别增加了廉政工作的内容,与会者将着重讨论环

环境保护部严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期组织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  1、建滔(河

天津大气条例旗下新增“三利剑”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发布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试行)》、《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和《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有效数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暂行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作为《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配套措施,上述3个文件已从今年3月起与《条例》同步实施。  这3个规

新水污染防治法给污水处理企业提出了哪些新挑战?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有些内容与污水处理企业有关,需引起污水处理企业的高度关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污水处理将

严打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背后:花百元造假可省投几十万

  多地环保部门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多企业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

中国水泥厂篡改在线监测数据 弄虚作假自食苦果

  为对污染企业实时监督,环保部门建立起了统一远程监测系统,但位于南京的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却在给环保部门传输的数据上做手脚,不仅受到重罚,相关负责人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一处罚对水泥企业等大气污染排放大户起到了重大警示作用。  环保投入跟不上新要求  企业在在线监测上动了歪脑筋  2014年7月底

曹方超: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仍需多方发力

  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逐渐受到广泛关注的基础上,社会中对其成因的讨论也愈发热烈,除了数据造假单位受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外,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的处罚力度过低,以及地方部门无法完全落实监管措施等因素也一直为人们所诟病。   日前,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首次入刑 政府干预同属犯罪

  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监测设施将入刑。近日公布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首次将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纳入污染环境罪。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加大打击大气污染犯罪之举。  后果特别严重最低处5年有期徒刑  上一版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于2013年公布,仅时隔三年半,司法解释再次修改。最高

曹方超: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需破解多重障碍

  监测数据质量的优劣往往被视为环境监测的 “生命线”。然而,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通过对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的案例却时常见诸报端,在此背景下,如何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也成了摆在环境治理面前的重点。   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同时也关系到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其质量的优劣往往被视为环境监测的“生命线”。

评审专家眼中的优秀案卷长什么样?

  随着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交叉评审工作的结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案卷,而部分案卷由于上传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得分比较低。本报记者通过采访评审专家,从参选的2616份案卷中挑选出两份比较优秀、有代表性的案卷,分析亮点和不足,以满足基层执法人员撰写更多高质量执法案卷的现实需求

浙江环境执法实施精准打击

  自4月25日浙江省政府启动全省百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并曝光第二批全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公安、建设、农业等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近200件,移送公安案件20件。  日前,浙江省环保厅召开全省百日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会,并曝光了第三批

我国应完善法律法规 严惩干扰环境监测行为

  在修改相关法规规章时,建议把干扰环境监测采样行为纳入违法行为之中,和篡改、伪造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并列,以增强法律处罚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年来,通过喷淋干扰空气质量监测的事件屡有发生。尽管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置都作出了规定,但在进行具体问责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杜绝

环保部:全力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第一年。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强调,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今年上半年,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

震慑弄虚作假行为 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为配合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刘舒生介绍说,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关

环保部通报8起污染源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并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具体通报了这8起案例,分别是:浙江省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篡改数据采集仪程序,致使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

环保部通报杭州旭东升公司等8起污染源数据作假案

  7月14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并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具体通报了这8起案例,分别是:浙江省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篡改数据采集仪程序,致使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

环保部通报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案例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并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具体通报了这8起案例,分别是:浙江省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篡改数据采集仪程序,致使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

在线监测,岂能睁眼说瞎话(热点解读)

  6月12日,环保部通报7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是环保部门监督企业的有力助手。然而,很多在线监控设备都是企业自买自用,容易导致企业传输到环保部门的数据“睁眼说瞎话”。   烟囱里明明冒着黑烟,在线监控数据却显示排放达标;在线设备长期显示同一个数值,现

环保部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48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李干杰  2018年1月1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