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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品种新增5种

近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 图片来源于网络 通知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 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 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17〕12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1月6日 ......阅读全文

易制毒化学品品种新增5种

  近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  图片来源于网络  通知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  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N-甲

樟树警方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清查整治行动

  7月3日至4日,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清查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大队实施这次清查整治行动。行动中,针对企业购买、使用、存放易制毒化学品是否合法

武汉启用污水检测技术 精准管控易制毒化学品

  武汉禁毒部门将采取污水检测、环境监测等多种手段,实现易制毒化学品的精准管控。这是记者昨日从武汉市制毒物品管控工作会议会上获悉的消息。  硫酸、盐酸、甲苯等化学品,既可用于科研和生产,也能被不法分子用来制作毒品,它们被纳入《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名录》。会议透露,武汉市纳入管理系统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有1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管理办法

(1)实验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2)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实验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相关管理部门,一份自留备查。(3)实验完毕后的废弃易制毒化学品,应储存于专门的容器内,并贴上标签,标明品名、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规和规章(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其目的是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2)《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商务部令[2006]第7号)其

实验室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规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0]第72号),其目的是为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2)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的管理①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行购买许可制度。购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食品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管理办法

(1)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防盗措施务必到位。应配备专用储存柜,做到定位储存、零整分开、存放有序,要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帐物对号,并定期进行查对。(2)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账目、双锁锁门的五双制度,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3)第二类、第三

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的管理办法

根据在制毒过程中的主次作用,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即第一类实行购买、运输许可;第二类实行购买备案、运输许可;第三类实行购买、运输备案。(1)教学科研单位等非经营企业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登记证书(即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经审批部门审批合格后,取得购买许可证。申请购买第一

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快速分析易制毒化学品

本文介绍了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的原理和结构设计,基于微型气相色谱原理,采用了气路EPC、微型化分流/不分流进样器、低功率快速温控等技术,可实现集成化、自动化控制下的现场快速分离分析。将其应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快速分析,实现一次性进样,双柱同时快速分离检测。混合样品分析时间小于5分钟,连续进样的出峰时间相对标

国家食药监督管局要求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国家食药监督管局要求做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生产、经营企业重新实施许可工作   为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卫生部发布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施行前已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从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