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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药品”全部下架封存,涉及10个省市!

近日,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趋势,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药店“四类药品”的销售也出现了新的情况。01湖北荆州:停止销售四类药品据荆州新闻网10月6日消息,湖北荆州城区药店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同日,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崇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多家药店已经在门口摆放了隔离台,所有顾客一律不得进入店内,同时,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这“四类药品”暂停出售。执法人员还对药店从业人员的核酸阴性证明进行了检查,要求48小时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从检查情况来看,店员从昨天起就一天一检,基本都在24小时以内。02浙江金华:全市药店停售“四类药品”据上观新闻9月30日消息,为快速阻断疫情蔓延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强化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执行测温、“一扫三查”、戴口罩等要求,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阅读全文

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 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为假药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药品管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质量。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  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民众主要是通过两个

药品无菌检查

  厌氧菌是指无氧或氧化还原电势低的条件下才能生长繁殖的一类细菌。根据对氧的敏感程度,广义的厌氧菌可分为专性厌氧菌、微需氧菌和耐氧菌。习惯上厌氧菌是指专性厌氧菌,即必须在大幅度降低氧分压的条件下才能生长,可分为兼性厌氧菌、微需氧菌和专性厌氧菌。临床上所谓的厌氧菌肺炎主要指专性厌氧菌所致的肺部感染。专

药品常规检测

1.正确采用检验标准的重要性:药品质量标准的概念药品质量标准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技术规范。2.药品质量标准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增补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卫生部颁布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

药品理化检测

药品理化性质是什么?药物的理化性质是指物理和化学性质。物理性质是指药物溶解度,熔点,挥发性,吸湿和分化等;化学性质是指氧化,还原,分解化学反应特征。药物脂溶性水溶性,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化学稳定性,影响药物质量及体内过程。它们都跟药物作用息息相关.检测包括哪些内容呢?颜色、气味、pH值

药品安全常识

1.有“身份证”的药品才有保障。药品的批准文号就是其“身份证”。药品的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字母“h”表示化学药品,字母“z”表示中成药,字母“s”表示生物制品,字母“j”表示是进口分包装的药品。数字第1、2位为原批准文号的

药品无菌检查

   课程简介   药品无菌检查   根据《中国药典》2020版1101无菌检查法的框架,讲述无菌检查法的具体理解及应用。课程中会结合背景知识、具体实例、国内外标准讨论无菌检查法中的关键问题,有利于更好的掌握无菌检查法知识,做好无菌检查实际操作。   课程时间   2020年8月

下月起全市药品“同城同价” 涉及6000余种药品

  12月1日起,6000余种药品在全市二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内的价格将“整齐划一”。昨天,北京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小林在做客《首都之窗》访谈时表示,本市将会对此次“同城同价”的所有药品进行动态监督,一旦中标产品出现质量事故和不合格情况,将会被公示并取消其采购资格。  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

政府放开药品定价,为何还存在药品短缺?

  药品供应取决于原料供应是否充足,厂家生产能力是否足够和各配送公司参与流通是否通顺等各环节的协调和配合,在市场经济下,合理的利润是保证供应的决定因素,几年前由于价格限制,不少便宜的治疗药品出现短缺,需要政府强制推行配额才得到缓解,今年6月1日开始政府已放开药品定价权,但治疗药品短缺的情况依然存在,

药品包装材料的药品包装材料分类

包装袋包装瓶包装箱塑壳包装集装箱 条板箱泡沫材料包装标签包装管子 1、实施Ⅰ类管理的药包材产品:(1)药用丁基橡胶瓶塞;(2)药品包装用PTP铝箔;(3)药用PVC硬片;(4)药用塑料复合硬片、复合膜(袋);(5)塑料输液瓶(袋);(6)固体、液体药用塑料瓶;(7)塑料滴眼剂瓶;(8)软膏管;(9)

国家药品监管局、卫生部联合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指示和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