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pedia LOGO WIKI资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赴药品审评中心调研

2014年4月10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副局长吴浈到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张勇、吴浈同志深入审评工作一线查看了审评资料接收、登记、分类及资料管理等工作,并到不同专业的审评岗位了解了审评工作的具体情况,与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并听取了中心工作情况的汇报。 张勇局长指出,药品审评中心是总局的窗口单位,多年来,全体干部职工在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的情况下,勤奋工作,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张勇局长强调,总局党组对药品审评工作高度重视,对改进审评方式、提高审评效率和质量明确了思路。药品审评工作要坚持提质和增效紧密结合、严守安全底线和解决行业诉求统筹兼顾。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切实为药品安全有效把好关,为行业健康发展服好务。要构建协调机制,加大与总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团结......阅读全文

药品审评中心发布201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药品审评中心(CDE)日前发布201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详尽披露了过去一年国内药品的审评审批情况。分析人士称,根据该报告,总体来看国内新药申请较为平稳,验证性临床和仿制药申请的增长也显示出仿制药企业的入市决心,而进口再注册的暴增显示的是外企对国内市场的积极态度。  为了提高患者获得最新治疗的可能

卫计委:21个药品将优先审评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拟推荐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公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专家评审遴选建议,拟推荐希列克托灵等21个专项支持的药物品种为优先审评品种。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5日。21个拟推荐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

总局发布2016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继续秉持质量、公平、效率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审评,批准了206件药品生产(上市)注册申请(中药2件、化学药品188件、生物制品16件),批准了3666件药物临床试验注册申请(中药84件、化学药品3311件、生物制品271件)。  2016年,国家食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继续秉持质量、公平、效率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审评,完成了526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比2013年的审评完成量增加了12.9%。  2014年,首次批准了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西达本胺片、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sIPV)等重要治

三月9款药品已纳入优先审评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网站信息公示,本月共计16款药品拟纳入优先审评,其中9款已经纳入优先审评名单。在这些药品中,不仅有重磅创新药新适应症的申请,如百时美施贵宝的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欧狄沃);也有一批仿制药的上市申请,这与国内当前正在进行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密切相关;此外

中国药品审评首次公开年度报告

        2012 年新申报的ANDA申请共2095个(按受理号计,不包括辅料)。已有批准文号20个以上的药品,仍有1272个申请,占2012年全年ANDA申报量的 60.7%;已有批准文号10个以上的ANDA申请仅占其总申报量的20.6%。此数据说明,仿制药重复研发、申报现象严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赴药品审评中心调研

  2014年4月10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副局长吴浈到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张勇、吴浈同志深入审评工作一线查看了审评资料接收、登记、分类及资料管理等工作,并到不同专业的审评岗位了解了审评工作的具体情况,与中心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并听取了中心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日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鼓励药物创新、提高药品质量方面,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提出了12项改革任务;2017年,中

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再提速

  日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17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在鼓励药物创新、提高药品质量方面,我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提出了12项改革任务;2017

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审评审批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46号),现就进一步明确原料药、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原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