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9 15:41 原文链接: 临床生物标本接收管理原则

临床生物标本接收时应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