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3.老年患者、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二、儿童用药:不建议用于儿童。
三、药物相互作用:
1.牛奶和其他抗酸药可干扰本品作用,不能同时服用。
2.本品可影响四环素类的吸收,不能同时服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