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
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病;
缩窄性心包炎;
限制型心肌病;
心包填塞;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血管性虚脱);
心源性休克(除采用适当措施保证舒张末期压足够高外);
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颅内压增高者;
青光眼患者;
硝酸盐治疗期间,伴随使用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
急性性心肌梗塞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液动力学监护条件下的监护病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