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酸碱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0.1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6.0~8.0。
2、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各0.56g,分别加水5mL溶解后立即观察,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3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3、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阿洛西林0.5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阿洛西林10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分别称取氨苄西林与阿洛西林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氨苄西林6µg与阿洛西林0.25mg的混合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缓冲液(取无水磷酸氢二钾4.09g与磷酸二氢钾0.58g, 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乙腈(85:1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10nm,进样体积2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氨苄西林峰与阿洛西林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0。阿洛西林峰与相邻杂质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75倍(1.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1.5倍(3.0%)。
4、阿洛西林聚合物
照分子排阻色谱法(通则0514)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3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取阿洛西林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0.5%碳酸氢钠溶液适量(每6.25mg约加0.5%碳酸氢钠溶液1mL)使溶解,再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0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1):取蓝色葡聚糖2000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2):称取阿洛西林钠约0.4g,置10mL量瓶中,用0.04mg/mL的蓝色葡聚糖2000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用葡聚糖凝胶G-10(40~120µm)为填充剂,玻璃柱内径1.0~1.4cm,柱长30~40cm;,以pH7.0的0.05mol/L磷酸盐缓冲液[0.05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0.05mol/L磷酸二氢钠溶液(61:39)]为流动相A,以水为流动相B,流速每分钟1.5mL,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100-20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1)分别在以流动相A与流动相B为流动相记录的色谱图中,按蓝色葡聚糖2000峰计算,理论板数均不低于400,拖尾因子均应小于2.0,蓝色葡聚糖2000的保留时间的比值应在0.93~1.07之间。系统适用性溶液(2)在以流动相A为流动相记录的色谱图中,高聚体的峰高与单体和高聚体之间的谷高比应大于2. 0。对照溶液色谱图中主峰与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聚合物峰,与相应色谱系统中蓝色葡聚糖2000峰的保留时间的比值均应在0.93~1.07之间。以流动相B为流动相,精密量取对照溶液连续进样5次,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5.0%。
测定法:以流动相A为流动相,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以流动相B为流动相,精密量取对照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阿洛西林峰面积计算,阿洛西林聚合物的量不得过0.3%。
5、残留溶剂
照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第二法)测定。
内标溶液:取丁酮适量,用水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50µg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5g,精密称定,置顶空瓶中,精密加入内标溶液5mL使溶解,密封。
对照品溶液:取二氯甲烷、丙酮、乙酸乙酯、乙醇与异丙醇各适量,精密称定,用内标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二氯甲烷60µg、丙酮、乙酸乙酯、乙醇、异丙醇各0.5mg的混合溶液,精密量取5mL,置顶空瓶中,密封。
色谱条件:以100%二甲基聚硅氧烷(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起始温度为30℃,维待7分钟,再以每分钟50℃的速率升温至180°C,维持5分钟,进样口温度为200℃,检测器温度为250℃,顶空瓶平衡温度为85℃,平衡时间为30分钟。
系统适用性要求: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按乙醇、丙酮、异丙醇、二氯甲烷、丁酮(内标)与乙酸乙酯顺序出峰,各成分峰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顶空进样,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内标法以峰面积比值计算,乙醇、丙酮、异丙醇、二氯甲烷与乙酸乙酯的残留量均应符合规定。
6、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 含水分不得过2.0%。
7、可见异物
取本品5份,各3.0g,加微粒检查用水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904),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8、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加微粒检查用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3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每1g样品中,含10µm及10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µm及25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供无菌分装用)
9、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阿洛西林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070EU。(供注射用)
10、无菌
取本品,用适宜溶剂溶解并稀释后,经薄膜过滤法处理,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