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发〔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疾控局:

  为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促进放射诊疗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辐射监测”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医用辐射场所定期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定期开展的放射诊疗场所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和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监测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机构为医疗机构工作场所出具的辐射监测结果,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均应予以认可。辐射监测工作应同时满足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医疗机构在一个检测周期内对相同项目进行重复监测。

  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从事依法属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管理范围的辐射检验检测活动时,市场监管部门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鼓励承担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工作的机构同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为医疗机构同时开展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排放废物辐射监测等其他辐射相关监测提供便利。

  四、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应密切协同配合,推动有关标准完善统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依法落实其辐射场所的安全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行政许可程序优化措施,切实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引导各服务机构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6年2月3日印发的《关于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274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4年4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章

卫健委: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疾控局:为保护放射工作人......

卫健委: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疾控局:为保护放射工作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整......

多地卫健委发文,严查检验样本外送!

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规定》提出,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开展外送检测工作的临床科室的......

青海省中藏药现代化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果顺利通过验收

青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承担的创新平台建设专项“青海省中藏药现代化研究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对项目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验收结论为优秀。在省科技厅专项资金支持下,实验室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三级公立中医院中93%设置儿科

1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中医儿科的建设和发展,前期推动在全国布局建设了37个中医儿科国家重点专科,遴选了......

四川印发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责任清单明确11大类67项责任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清单承担11大类、67项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预防为中心转变……”28日,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了加快疾控体系改革,促进医疗卫......

北京拟规定:购买医疗机构预付卡7日内未消费可退费

购买医疗机构预付卡7日内未消费可退费本报讯(记者蒋若静)近期,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7月11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

国务院等13部门发文——支持国企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等13个部门制定了《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国资委网站日前对外发布了这一方案。此次方案所指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指国有独资、全......

重要通知!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手术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