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2 15:49 原文链接: 如何评价2018大部制终极方案中撤销某些部门的做法?

  个人觉得这个方案挺好的,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大部门体制改革始于2008年,中央及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行大部制改革。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提及大部制。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表明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

如何评价2018大部制终极方案中撤销某些部门的做法

  机构改革是形式,职能调整是内容。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在形式上进行部委的撤并调整比较容易做到,而从内容上进行职能转变比较难以做到。在新一轮改革中,既然强调职能调整,就必须着重研究调整职能的原则和路径。这是在制定“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以及具体实施中需要特别重视的。

如何评价2018大部制终极方案中撤销某些部门的做法

  当前就经济和社会发展层面来看,不管是谁跟谁“合并”,都面临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如何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以及固有领域、行业的发展惯性。未来经济增速放缓是趋势,如何激发经济创造力是一个重点也是难点。二是抓住时机解决好民生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目前住房、看病、教育等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三是相关利益者及公众参政议政的方式方法及参与的质量有待提升。

如何评价2018大部制终极方案中撤销某些部门的做法

  面对这些问题,要特别警惕“放权让利”式的简单职能调整。在过去几十年的改革中,我们已经尝尽了“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苦头。这种简单的行政放权让利模式绝不能再次重演,应切实按照各领域发展要求来调整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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