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始于2019年末湖北省武汉市的2019冠状病毒病(corona virus disease2019,COVID-19)由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 virus2,SARS-CoV-2)感染所致。由于孕产妇特殊的免疫状态,其感染SARS-CoV-2后更容易出现并发症。当COVID-19危及母亲和胎儿生命时,常常不得不紧急手术终止妊娠。

 

目前关于COVID-19患者手术和麻醉管理报道极少,如何安全有效地实施手术和麻醉,避免交叉感染,是医务工作者面临的巨大挑战。2020年2月8日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成功实施一例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剖宫产手术,本文介绍围术期麻醉管理、医护人员防护和产妇心理干预等经验,供同行参考。本研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原则。

 

1.病历摘要

 

患者女性,30岁,身高155cm,体质量62.5kg,孕2产1,孕35+2周,以“咳嗽2d”为主诉在外院确诊为“COVID-19”,于2020年2月6日晚转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一步治疗。患者既往体健,入院体检神志清,两肺呼吸音粗,胸部CT检查提示“两肺散在炎症,双侧少量胸腔积液”。

 

实验室检查:SARS-CoV-2筛查阳性;超敏C反应蛋白为11.76mg/L;白细胞计数8.7×109/L,淋巴细胞占12.9%,血小板计数96×109/L,血红蛋白114g/L;凝血功能无异常;心脏超声检查未见显著异常。入院诊断:COVID-19,孕35+2周,疤痕子宫。2月8日上午8时,产科检查发现胎心减慢,考虑胎儿宫内窘迫可能,拟行急诊剖宫产。所有医护人员按COVID-19手术紧急做好防护准备进入负压手术间。

 

9点40分产妇送入手术室,进行常规监护:心率93次/min,血压126/82mmHg(1mmHg=0.133kpa),呼吸频率20次/min,血氧饱和度(SpO2)95%。予产妇口罩下吸氧后行硬膜外麻醉,选择L1-2间隙穿刺,穿刺过程顺利并留置硬膜外导管。硬膜外腔注入试验剂量2%利多卡因5mL后,再分次间断给予0.5%罗哌卡因15mL。给药后产妇生命体征无明显改变,测定产妇感觉平面达T6左右,手术开始。

 

10点17分,顺利娩出一男婴,1、5min新生儿Apgar评分分别为9、10分。手术历时1h20min,胎儿娩出后硬膜外追加0.5%罗哌卡因5mL,静脉给予芬太尼0.05mg。术中产妇血压维持在100~126/65~85mmHg,心率80~110次/min,SpO2 95%~100%,共输液1500mL,尿量200mL。手术结束前硬膜外给予吗啡2mg用于术后镇痛。

 

手术结束后测患者麻醉平面T8以下,产妇无不适。产妇经专用通道送回隔离病房,并于2月19日康复出院。新生儿经咽拭子、羊水、脐带血和胎盘标本核酸检测均为阴性,2月24日复查咽拭子SARSCoV-2核酸仍阴性,遂出院。

 

2.讨论

 

孕产妇为SARS-CoV-2的易感人群,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对9例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观察发现,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的临床特征与一般成人相似,但COVID-19会影响产妇的心肺功能,尤其行剖宫产手术时,会极大地增加麻醉管理难度。因此,应重视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术前评估和麻醉计划实施。本文所述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肺部病变较轻,血流动力学尚稳定,且凝血功能正常。但孕妇饱胃,术中有呕吐、误吸风险;且由于胎儿不足月,并在母体内可能处于缺氧状态,娩出后极有可能需要心肺复苏。综合评估此产妇情况,制订麻醉计划,首选椎管内麻醉。

 

本例孕妇手术选择了连续硬膜外麻醉,采用分次注射控制麻醉平面,减少对母婴呼吸循环的影响,强调注意术中肌松效果,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同时尽量避免气管插管引起的病毒传播。术前制订相应的紧急预案:如患者椎管内麻醉失败,则改为全身麻醉,准备好器械药物及负压吸引装置,并密切关注手术进程,做好产妇及新生儿的抢救准备。同时适当的液体治疗,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由于传染病手术操作的特殊性,麻醉应尽可能由高年资麻醉师操作,管理应采用“最小人员损害原则”和“最少消耗原则”。

 

有研究显示,我国72314例COVID-19患者中,14%的患者为重型,有严重的呼吸困难,表现为呼吸频率≥30次/min,血氧饱和度≤93%,氧合指数<300mmHg,和(或)肺浸润大于50%;5%是危重病例,即出现呼吸衰竭、脓毒血症、多器官功能衰竭。若对上述需要呼吸支持治疗妊娠合并COVID-19的重型和危重型患者行剖宫产手术,应采取气管插管全身麻醉。

 

危重型患者心肺功能状态差,对呼吸暂停的耐受时间短,循环功能常不稳定,在全身麻醉诱导时,应用镇静、肌松时发生呼吸心博骤停的风险大,要加强团队合作;麻醉维持期间可采取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减少呼吸机相关性肺损伤,同时应维持循环的稳定,注意保护器官;术后可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拔除气管导管,拔除导管时避免不必要的吸引,尽量减少呛咳反应,避免因产妇呼吸道分泌物喷溅而增加医务人员感染的机会。

 

COVID-19可以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已确诊COVID-19的患者实施手术,手术室环境和医务人员防护至关重要。本例患者手术中,所有医护人员按标准流程穿戴手术帽、N95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双层手套、鞋套后进入手术间。而麻醉医生则加戴一正压呼吸头套,按照三级防护标准穿戴防护。本例患者手术中虽然实施硬膜外麻醉,但患者饱胃,有呕吐风险;且术中有行气管插管可能,正压头套可以完全覆盖头部,隔离气管插管操作时喷溅的分泌物或飞沫等,避免头面部接触污染。

 

专家意见也强调对COVID-19确诊患者实施急诊手术时,麻醉医生须采取最高级别防护。同时注意加强医疗环境安全的管理,手术选择在负压手术室进行,尽可能减少感染机会,每次接触患者的操作完成后,均应进行手消毒。术后患者应经专用通道送回隔离病房。新生儿娩出后,应注意避免对新生儿造成接触性传染,并将新生儿转运至具备儿童COVID-19诊疗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至少14d。医务人员术后于医院内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2次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由于此次COVID-19疫情发病人数在短时间剧增,COVID-19患者存在明显的心理应激反应。

 

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在这个特殊时期产生焦虑和抑郁的风险更大,因此及时进行心理评估和干预十分必要。本文所述病例的配偶同样被确诊为COVID-19,在其他医院隔离治疗;且孕35周为早产,按专家建议胎儿娩出后应隔离至少14d,在此期间不推荐直接母乳喂养,以上情况均可能引起患者的心理问题。医护人员对患者给予了特殊的关注和支持:术前询问病史,向患者解释说明麻醉及手术的过程,取得患者的信任,减轻患者焦虑;术中保证镇痛效果,减轻患者不适,并用话语关怀,同时告之新生儿健康情况,缓解其紧张情绪;手术结束后硬膜外给予吗啡,加强术后镇痛,避免患者因疼痛而产生不良的情绪。

 

综上所述,针对妊娠合并COVID-19患者的剖宫产手术麻醉,应该从病情评估准备、麻醉管理、医护人员防护和产妇心理干预等方面予以特殊关注和处理,保障母婴和医护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