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09 09:48 原文链接: 山东筹建434个治污项目构建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

  市控以上企业都建成了一套技术水平先进的治污设施、一套中水回用工程、一套固废处置系统、一套科学的应急预案、一个标准化的实验室……

  这样的高标准在很多发达地区县市都很难做到,可2012年人均GDP仅为全国的56%、全省41%的山东省菏泽市做到了。

  跟随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组,记者深入菏泽,无论是在单县污水处理厂,还是在东明县五里河湿地,都是由当地县委书记或县长手拿话筒,介绍他们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从决策到投资,从治理项目到综合效益,侃侃而谈,如数家珍,烂熟于心。

  党政“一把手”抓环保强力推进流域治理,只是菏泽市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做到环保不欠账的一条重要经验。

  坚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战略位置,菏泽市舍得花本钱,舍得投资金。仅2011年以来,筹划建设了16大类、434个环保治污项目,完成投资30.48亿元,建起了“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洙赵新河于楼断面COD、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18.39毫克/升、0.86毫克/升,东鱼河徐寨断面COD、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22.34毫克/升、0.81毫克/升,万福河湘子庙断面COD、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20.18毫克/升、0.66毫克/升,全部达到了国家和省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2012年在地区生产总值比2007年增长1.6倍的情况下,3条主要出境河流断面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2007年下降了 45.4%和58.7%。

  ◆科学的发展理念

  把环保因素放在优先位置严把项目准入关,构建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大格局,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不管任务多重,困难多大,一定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决按期完成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这是菏泽市委、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

  面对经济欠发达的现实,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尽快赶上全国、全省发展步伐,是全市968万人民的殷切期盼,是菏泽市委、市政府最紧迫的中心任务。在推进经济跨越发展过程中,菏泽市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菏泽市环保局长杨自源告诉记者: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尤其在项目建设和产业布局上,把环保因素放在优先位置,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做到“四个不批”:属于落后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坚决不批;排污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坚决不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功能区划及规划要求的坚决不批;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批。所有建设项目,在环保审批之前,任何职能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仅2012年,全市因环保因素拒批的过亿元项目就达17个。

  科学的发展理念,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菏泽市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15位副市级领导任副指挥长,20位县区党政“一把手”和22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

  实行市委常委包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县区委书记是本辖区水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治污责任落实到各县区和重点污染企业,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县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对各县区和重点污染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实行周调度、月排名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督察,按月在媒体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出境断面水质不能按期达标的县区,实行涉水项目区域限批,直至启动问责。

  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监督,多次组织视察。发改、财政、监察、环保、水利、城建等有关部门联合作战,各负其责,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完善的治污体系

  坚持“治、用、保”并举,筹建16大类、434个环保治污项目,完成投资30.48亿元

  完善的治污体系,是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保证。

  菏泽市坚持“治、用、保”并举,2011年以来,筹划建设了16大类、434个环保治污项目,完成投资30.48亿元。在106家市控以上水污染工业企业高标准建设了环保“十个一工程”,即:一套技术水平先进的治污设施、一套中水回用工程、一套固废和危废处置系统、一个规范的排污口和生物指示池、一套在线监控系统、一个事故应急处置池、一套科学的应急预案、一个标准化的化验室、一套精细准实的台账和运行记录、一支水平较高的环境管理队伍。

  此外,菏泽市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均提前1年,执行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保护区及修改单标准。对原有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一级A处理工艺升级改造,全部具备脱磷除氮功能,实现了中水回用、污泥厂外处置、污水管网完善、市场化运作等“四个配套”。新建了总设计处理能力16万吨的7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64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在抓好再生水循环利用方面,菏泽市投资1.5亿元,建成了东鱼河“截蓄导用”工程,年可拦蓄达标排放再生水4749万立方米,每日向华润电力(菏泽) 有限公司供水5万立方米,同时可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32.4万亩。106家重点工业企业建设了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设施,年回用再生水2726万吨,减少 COD排放量1600多吨、氨氮近200吨。

  同时,全市选择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等适宜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了11处人工湿地和多处小型人工湿地群等水质净化工程,对所有纳污河道进行了生态修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处理后的尾水实施了进一步净化,构建了花城水邑美丽多姿的大生态水系网。

  为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菏泽市全面深入实施“河长制”。按照“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方案”的要求,由河流所在县区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管县区长担任河长。重点河流河段,由县区委书记担任河长,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实施方案。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3个督导组,每半月对47个河流断面水质情况进行取样监测,分别以COD、氨氮浓度高低进行排名和通报;对县区出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实行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直至启动问责。

  ◆安全的防控措施

  针对预警、预防、应急三大环节,全面落实全防全控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构建安全防控体系,是维护流域环境安全的屏障。

  针对预警、预防、应急三大环节,菏泽市全面落实全防全控措施,建立了科学高效的环境安全监控平台,确保能够及时预警,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反应,进行有效处置。

  早在2009年,菏泽市就建立了覆盖所有乡镇标准化的149个环保所,全部做到了人员、经费、车辆、监测设备四到位,实现了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全市对所有排污企业,全面实施派员驻厂制度,严格实行错时执法、无缝隙执法,切实强化夜间、节假日等时段的监管,特殊天气条件下的监管。

  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同志部署指挥,多次参加夜查行动。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取缔关闭、责任追究等果断措施,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形成了“政府管理、环保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达标率连年保持在98.5%以上。

  菏泽市对市、县区和重点排污企业三级环境监控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省、市、县、企业”四级监控联网,对污染源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监控。在9家城市污水处理厂、6家空气自动站和60家重点污染源安装高清视频监控,20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电子闸门、总量控制IC电子卡,9家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安装了重金属自动在线,10个县区出境河流断面安装特征污染物和重金属自动在线,实现了全过程自动监管、自动报警和追踪溯源,切实做到了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或在线监控数据超标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此外,菏泽市修订了市、县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四级应急预案,充实了应急专家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了应急能力。实行“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一旦发现超标,24小时内锁定污染源。在主要出境河流新建了10座应急事故拦河闸,形成了危化品灌区围堰、事故应急池、总排污口应急闸门、河道应急拦截闸坝和人工湿地“五级应急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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