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14:44 原文链接: 概述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的接种对象

  A、选择性接种策略

  ⑴成人接种

  ①慢性病人,特别是伴有呼吸道感染发病增加的心血管疾病和慢性肺疾患的病人;

  ②急性病人,特别是伴有肺炎球菌疾病或其并发症危险的脾功能障碍、无脾症、何金氏病、多发性骨髓瘤、肝硬化、酒精中毒、肾功能衰竭、慢性脑脊液漏出症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

  ③50岁以上健康的老年人。

  ⑵儿童接种。

  包括2岁以上体弱儿童。

  ⑶其他人接种。确定要进行脾切除的病人,应至少在术前2周接种疫苗;确定要进行免疫抑制治疗者或准备接受器官移植的受者,疫苗的接种与开始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时间应尽量延长。

  B、群体接种(指2岁以上者)策略

  (1)群体密切接触者,如寄宿学校、养老院及其他一些场所,为减少在这些密切接触群体中发生暴发性肺炎球菌疾病的可能性,在有可能发生严重疾病的危险时,应给予群体接种。

  (2)当疫苗中含有的某型肺炎球菌在人群中发生一般流行时,社区中在流行病学上有危险的人群应予接种。

  (3)具有高度发生流行性感冒并发症危险者特别是肺炎时,应予接种。

  C、再接种问题

  已接种过23价疫苗者,一般不主张进行再接种。同样,以前曾接种过14价疫苗者,常规也不应再接种23价疫苗,但对下列人群可以考虑再接种。

  (1)具有慢性疾患并可增加致命的肺炎球菌感染危险者,以及有明显的肺炎球菌抗体水平下降者,如肾病综合征、肾功能衰竭和接受器官移植者。

  (2)在4年前或更早接受过肺炎球菌疫苗接种而无严重接种反应,现在又有肺炎球菌感染高度危险者。

  (3)在6年前或更多年前接种过疫苗的高危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