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9 00:00 原文链接: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近日,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会同浙江省环保厅向嘉兴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环保综合督查情况。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宁出席会议并作反馈,浙江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嘉兴市委书记鲁俊、市长林健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反馈会。

  根据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按照《环境保护部综合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华东环保督查中心联合浙江省环保厅于7月底~10月底,通过多种形式对嘉兴市环保工作进行了环保综合督查。

  督查组认为,嘉兴市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之一,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环境管理责任,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控源治本,显著改善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了环保能力。虽然嘉兴市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五大方面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

  一是环保工作成效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有差距。嘉兴市“两高一低”行业比重依然偏高,2014年全市纺织印染业、造纸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59.6%,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合计占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67.5%和77.5%,而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却不足20%。此外,在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以后,政府层面重视程度不够,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不足,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责任落实和考核机制有待加强,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水平仍不匹配。

  二是水污染防治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嘉兴地处平原河网,水环境仍然十分脆弱,水功能区达标率不高,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有待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进展缓慢,水环境保护压力仍长期存在。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和成效不够明显,空气环境质量时有反复。2015年1月~9月,嘉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在全省11个地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中也处于较差水平。嘉兴市仍存在黄标车和燃煤锅炉淘汰进度缓慢,煤炭替代工作难度较大等问题。

  四是突出环境问题依然长期存在。主要表现在环境现状与群众期望值和满意度还有很大差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滞后、部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危废处置能力配置不均衡、环境违法行为仍普遍存在、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环境风险隐患依旧突出等诸多方面。督查发现,嘉兴市存在为数不少的未批先建、越级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些工业企业则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个别地方厂群关系紧张,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

  五是环保能力建设十分薄弱。存在环境执法力量缺乏,编制人员少、任务重,环保人员流失严重等现象,不利于环保队伍稳定和事业发展。同时,地区之间环保能力不平衡,一些县市的镇(街道)、村(社区)环保机构不全,未配备环保专业人员,还很难做到网格化管理。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从3方面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精神,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五位一体”建设的高度,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二是围绕重点工作构建全社会参与的环保大格局,进一步明确 “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三是着力解决影响环保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督查组明确要求,嘉兴市政府要在3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整改方案,并抄送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环保厅。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整改报告。浙江省环保厅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督办,尤其针对信访举报频繁的嘉兴经济开发区和环境问题突出的南湖工业园区,采取挂牌、限批或约谈等方式严厉督办;对措施不明、整改不力的,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并将相关整改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一并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将对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后督查。

  嘉兴市委书记鲁俊首先对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鲁俊表示,嘉兴市各级党委、政府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督查的反馈意见,安排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内容、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到位。从源头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两高一低”产业腾退和企业入园力度。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加环保队伍力量,提高环保工作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中的比重。

  浙江省环保厅厅长方敏对华东环保督查中心长期以来对浙江省环保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方敏表示,浙江省环保厅将按照此次督查反馈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对嘉兴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落实责任,并采取约谈、督办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透过嘉兴看全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采取更有力措施,解决全省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在全省范围开展环保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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