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4 12:41 原文链接: 简述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的发病机制

  妊娠期活跃性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比较少见,尤其发生出血及穿孔等并发症更为罕见。临床研究发现原有消化性溃疡症状的妇女,妊娠后大多数典型症状明显好转甚至消失;但在产后3个月有半数重新出现溃疡症状。产后2年几乎所有妇女溃疡病复发。Glark等报道300多例在溃疡症状出现后妊娠者,88%溃疡症状完全消失或明显减轻,其机制尚不完全清楚,可能与下列保护机制增强有关:

  ①妊娠期由于体内激素的影响,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减少;

  ②妊娠期组胺酶增加,使组胺灭活,减少胃酸分泌;

  ③妊娠期雌激素、孕激素增加,前者有细胞保护作用,后者能延缓酸性胃内容排入十二指肠,减少胃酸对十二指肠黏膜的损害;

  ④妊娠期前列腺素有细胞保护作用;

  ⑤孕妇在妊娠期一般工作轻松、心情舒畅、饮食改善并戒烟酒,减少了与溃疡病发病有关的致病因素的侵袭。

  Parof也曾指出,罹患消化性溃疡的妇女一旦妊娠,溃疡症状便减轻或消失,然而在妊娠晚期,则可能有严重的症状发作,甚至发生呕血。有作者曾推测妊娠晚期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致继发胃酸分泌增多,可使消化性溃疡病情恶化。分娩后女性性腺激素水平下降,特别在哺乳期,可致消化性溃疡病情恶化。